原標題:誰收到誰處理 不得以相關信息尚未劃轉為由拒絕
記者15日從市政府獲悉,西安市印發《關于做好機構改革期間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機構改革期間,各相關單位要依照“誰收到、誰處理”的原則,規范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
根據《通知》,對于行政機關職權劃轉后的信息公開責任劃分問題,申請人向職責劃出部門申請相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責劃出部門可在征求職責劃入部門意見后作出相應處理,也可告知申請人向職責劃入部門另行提出申請。申請人向職責劃入部門申請相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責劃入部門應當嚴格依法辦理,與職責劃出部門做好銜接,不得以相關政府信息尚未劃轉為由拒絕。
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依法移交國家檔案館、成為國家檔案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相關規定管理。對于相關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機關可以告知申請人按照檔案法的規定辦理。行政職權劃入黨委體系的機關,如果黨的機關對外加掛行政機關牌子,相關信息公開事項以行政機關名義參照前述規定辦理;如果黨的機關沒有對外加掛行政機關牌子,相關信息公開事項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辦理。
新組建的行政機關要及時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渠道,確保申請人能夠通過書面申請(當面提交和郵寄送達)、網上受理平臺申請和當面口頭申請等多渠道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各行政機關“三定方案”印發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原渠道要繼續保持暢通。“三定方案”印發后,關閉不再保留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渠道。
同時,做好機構改革期間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各相關單位要依照“三定方案”確定的職能職責,全面梳理本機關應公開內容,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和修訂工作。涉及職權調整的行政機關,要根據工作職責調整情況,迅速調整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及時更新所屬政府網站相關信息。
新組建的行政機關,要明確政務公開工作分管領導、業務承辦機構、業務承辦人員,及時開設政府網站,并在網站上設立“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欄目,集中公開涉及本機關的各類政府信息,要及時編制、修訂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確立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和人員,要主動做好相關歷史信息的數據遷移和整合優化,確保相關政府信息不斷檔、不丟失。
不再保留的、相關職責劃出的行政機關,要積極主動與承接相關職責的行政機關做好工作交接。承接相關職責的行政機關要在本機關政府網站主動公開新承接職責對應的政府信息。(首席記者 張端)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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