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移動網3月2日報道,關于非洲豬瘟,一些常識大家現在都很清楚了。比如,非洲豬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會感染人,也不會感染豬以外的其它動物。然后,60℃持續加熱20分鐘便可殺滅該病毒,所以可放心消費食用經過檢疫的豬肉。當然,雖不至于對人造成健康風險,但得了非洲豬瘟的病豬,是沒有任何理由走上貨架餐桌的。不過,關于涉非洲豬瘟犯罪,您可能了解不多。是誰敢發非洲豬瘟財呢?
公安部3月1日的一場新聞發布會讓我們知道了都是誰通過什么手段在發非洲豬瘟財。根據通報,目前各地偵辦涉非洲豬瘟刑事案件32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0名,查明涉案生豬1.5萬余頭,豬肉及豬肉制品140余噸;破獲各類制售病死豬等病死畜禽犯罪案件5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60余名。另外,公安部還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件,讓我們更清楚地看到這些不法分子的畫像。十起典型案例分別是三大類,涉及豬的養殖、屠宰、運輸三大環節。
利欲熏心,養殖環節制售病死豬
第一個方面是養殖環節制售病死豬。在養殖生豬過程中,一些不法人員發現疫情不及時上報并按照規定無害化處理,私自對外出售,甚至有的企業、個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形成“產供銷”一條龍的制售病死豬犯罪網絡。廣東揭陽林某某等制售病死豬肉案就是這樣一起典型案件。
2018年8月,廣東省揭陽市公安局破獲一起制售病死豬肉案,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搗毀屠宰、加工窩點2處,現場查獲病死豬4頭及大量病死豬肉加工成的臘腸。經查,2016年3月份以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等人為非法牟利,大量收購病死豬,私自屠宰后,銷售給廣東潮州陳某某等人,加工成臘腸等食品,銷往廣東、湖北等省,涉案金額達900余萬元。
未經許可,屠宰環節私屠濫宰
第二個方面是屠宰環節私屠濫宰。不法分子未經有關監管部門許可,私設屠宰廠,非法從事生豬屠宰、銷售等活動。福建寧德林某某等私屠濫宰案就是這一環節的典型案例。
2018年10月,福建寧德市公安局破獲一起私屠濫宰案,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端掉非法生豬屠宰窩點1處,現場查獲生豬20余頭。經查,2017年9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等人在未辦理生豬定點屠宰證書等相關材料的情況下,在漳灣鎮私設生豬屠宰窩點,從事生豬屠宰、銷售等經營活動,涉案金額達650余萬元。
頂風作案,運輸環節非法販運生豬
第三個方面是運輸環節非法販運。有的企業、個人為減少損失,頂風作案,跨疫區販運生豬。不法分子通過偽造或非法購買檢驗檢疫證明,使得未經檢驗檢疫甚至傳播疫情的生豬成功獲得“合法”身份,從疫區運輸、銷售至屠宰場,雖有合格證明但實際并不合格。辦案過程中還發現,一些不法分子請托官方獸醫違規開具檢驗檢疫證明問題較為突出。在公布的十起典型案件中,大多數案件都是涉及這一環節。具體看一下四川成都方某某等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案。
2018年11月,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破獲 一起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案,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經查,2018年9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方某某等明知遼寧省被劃為非洲豬瘟疫省份,仍通過混裝貨物,出具與實際貨物不相符的檢驗檢疫合格證等手段,以成都千之喜食品經營部名義,從遼寧千喜鶴食品有限公司、遼寧開原千喜食品有限公司購入生豬產品68.5噸對外出售。經四川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其中6批次產品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均呈陽性。
從已偵破的案件看,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形成了多個環節的地下產業鏈條。這其中的每一步都有不法分子在鉆空子。在這十起典型案件中,多起案件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有當地動物檢疫機構或無害化處理站的工作人員偽造、虛開檢疫合格證明,或是將本該處理掉的病死豬轉手賣掉。
法律專家岳屾山:這些瀆職行為給疫情擴散造成了很大危害,在特殊時期一定要依法對他們從快從重處理,給廣大人民群眾更多安全感。在食品安全、動植物檢疫等方面的瀆職犯罪,我國在立法層面上的力度就比較大。涉及疫情應及時公開,消除恐慌。各部門應該加強各環節監管,建立聯動機制。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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