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我省將允許醫療機構使用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在確保醫療質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線提供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服務;允許醫師在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后,在線開具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處方。
>>發展目標
支持醫療機構、第三方機構搭建互聯網信息平臺
2020年,遠程醫療服務覆蓋所有醫聯體和縣域醫共體
>>具體措施
完善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強化區域全民健康信息資源整合
加強疾病流行趨勢預測和對傳染病等疾病的智能監測,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
支持居民醫療健康信息自助在線查詢、居民健康自我管理
鼓勵開展網上簽約服務,開展網約護理、網約家庭醫生、網約家庭藥師等服務
鼓勵公立醫療機構推廣“智慧藥房”,將處方系統與藥房配藥系統銜接
擴大聯網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將更多基層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二級以上醫院普遍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能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
探索建立電子監管碼的疫苗全程追溯體系,及時推送疫苗接種預防等便民服務信息
遠程醫療服務覆蓋所有醫聯體和縣域醫共體
《意見》指出,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允許依托醫療機構發展互聯網醫院,支持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搭建互聯網信息平臺,支持醫療衛生機構聯合互聯網企業,發展遠程醫療、健康咨詢、健康管理服務。
2019年,省級醫院全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到2020年,省內三級醫院全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加強全省遠程醫療服務網絡體系建設,推進“基層檢查、上級診斷”。2020年,遠程醫療服務覆蓋所有醫聯體和縣域醫共體,并逐步延伸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鼓勵開展網約家庭醫生、藥師等服務
完善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以電子健康卡(健康二維碼)為載體,推動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開放共享和規范應用。強化區域全民健康信息資源整合,利用居民健康檔案、電子病歷、膳食消費、人口流動、環境氣候等數據,開展大數據分析挖掘,加強對各類傳染病、慢性病、腫瘤、心腦血管等疾病的智能監測和精準預測。加強疾病流行趨勢預測和對傳染病等疾病的智能監測,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對居民健康開展實時監測、疾病預警、慢病篩查、主動干預和個性化評估,支持居民醫療健康信息自助在線查詢、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創新“互聯網+”健康管理服務,鼓勵開展網上簽約服務,開展網約護理、網約家庭醫生、網約家庭藥師等服務,為居民在線提供健康咨詢、慢性病隨訪、延伸處方、健康管理等服務。
線上開具處方,醫療機構可委托配送
鼓勵條件成熟的公立醫療機構推廣“智慧藥房”,將處方系統與藥房配藥系統銜接,為患者提供“一站式”藥事服務。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經藥師審核后,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
按照“互聯網+”醫療健康診療規范,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完善異地就醫結算系統,進一步做好外出務工人員和“雙創”人員跨省異地住院費用直接結算。繼續擴大聯網定點醫療機構范圍,逐步將更多基層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可以開展家庭監測等服務
2020年,二級以上醫院普遍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能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可以開展移動護理、家庭監測等服務。
我省將以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兒童為重點服務對象,探索建立基于電子監管碼的疫苗全程追溯體系,優化兒童預防接種和管理服務,及時推送疫苗接種預防、健康教育等服務信息。 華商報記者 李琳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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