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商洛訊(記者 陳永輝)12月5日至9日,商洛市商州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張強、張金水、郭琴等15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誣告陷害罪、窩藏罪一案。
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法庭為未委托辯護人的4名被告人指定了辯護律師,并于開庭前組織控辯雙方召開了兩次庭前會議,就案件公開審理、回避、非法證據排除、證人出庭作證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法庭的組織引導下圍繞所指控的41起犯罪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和辯論,并針對案件事實的認定、法律適用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因涉案人數眾多、案情復雜,該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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