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發現,已結婚30多年的丈夫竟背著自己贈給別的女人大筆財產,徐大媽氣憤之下,起訴要求返還。近日,西安市未央區法院民一庭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表達誠意:舊情復燃謊稱已離異同居后轉款十余萬
老張與妻子徐大媽都是60歲左右,已經結婚35年。兩人均已退休,子女也已成年。
何阿姨,上世紀70年代老張的初戀情人,后因種種原因未能成婚。何阿姨于1994年離婚,之后一直獨居。
2018年初,老張與何阿姨在一次偶遇后舊情復燃。老張謊稱自己已離異,后與何阿姨開始同居。期間,老張為表示結婚誠意,將自己的工資卡交給對方,還將17萬余元存款陸續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行轉賬到何阿姨賬戶,同時還贈與她價值1.6萬余元的首飾。
發現真相:妻子要求返還29萬“初戀”稱自己也是受害者
今年5月,徐大媽在家中整理物品時,發現丈夫向何阿姨轉賬的銀行憑條,追問之下,老張承認其出軌的事實。徐大媽立即聯系了何阿姨,得知真相的何阿姨與老張大吵一架后即與其斷絕關系,但老張卻一直糾纏。
因老張將家中財產基本都贈送何阿姨,徐大媽不甘心,起訴至未央區法院,要求何阿姨返還財產29萬余元。
庭審中,徐大媽表示,丈夫贈與的財產中包括存款、金飾,還有現金及他的工資等,共計29萬余元。而何阿姨只承認收到了老張贈與的存款17萬余元,對其余財物不予認可,并稱自己也是受害者,因為其對于老張并未離婚一事毫不知情,并提供了她與徐大媽的通話錄音。錄音中,何阿姨詳細地向徐大媽解釋了事情原委,證明她對老張的婚姻狀況確不知情,還提交了老張在庭審前幾天發送的微信記錄,證明老張對其繼續追求、決不放棄的意思。
法院判決:贈與行為屬無效被告返還19萬余元
經審理,未央區法院認為,老張的贈與行為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大額處分行為,且未經原告徐大媽同意,違反了婚姻法規定,亦有悖公序良俗,應屬于無效行為,故判決被告何阿姨返還原告19萬余元。何阿姨不服,提出上訴。近日,西安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未央區法院法官表示,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共同財產做出重要處理決定,應平等協商,取得一致認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其中一方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且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亦是無效。
本案中,被告何阿姨雖在與老張發生同居關系時,對老張的婚姻關系不知情,也無意破壞原告徐大媽與老張的婚姻,但老張贈與何阿姨的財產確系夫妻共同財產,且該贈與行為違反了公序良俗,故該贈與行為無效,被告應當返還受贈與財產。(文中當事人均系化名) 記者 寧軍 通訊員 崔小梅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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