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高空拋物事件屢次發生,深圳一小區高樓玻璃窗墜落,砸傷5歲男童引發社會關注,男童因傷勢過重去世。7月2日,62歲的西安市民趙先生帶著8歲的孫子回家時,被一個從高處墜落的指甲油瓶砸傷額頭,血流不止。
近年來,高空拋物致使路人受傷屢見報端,從隨手扔煙頭、紙團、垃圾,到現在扔瓶子、玩具、滅火器等“大件”物品,這些高空拋物的不文明行為令人咋舌。一直以來,高空拋物現象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也許有人認為一塊豆腐、一袋豆漿不是重物,扔下去沒關系,但有研究表明,一個30克的雞蛋,從4樓拋下來會讓人起腫包,從18樓拋下來可以砸破行人的頭骨,從25樓拋下可使人當場死亡。
為保護小區內的孩子和居民免受高空拋物的傷害,近日,西安常春藤花園小區部分業主自發成立了一支特殊的“媽媽防空隊”,專門負責監督小區高空拋物行為,并對高空拋物行為進行拍照、錄視頻留存證據,保護現場、上報物業,再配合物業和警方的后續調查。
從目前爆出高空墜物事件來看,大多是不懂事的小孩所為,或者一些人圖省事的不文明行為。也許他們的初衷并非是故意傷人,但卻有人因此受到傷害,高空拋物無疑為公共安全敲響了警鐘,更不能簡單地用意外來解釋。有網友認為,高空拋物其實就是蓄意謀殺,下面有人在走路,這不是素質問題,是犯罪。呼吁通過立法等強制手段讓大家意識到高空拋物的嚴重性,不敢再拋物。作為家長,更要以身作則,言傳身教,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
高空拋物真的無解嗎?近年來,為防止高空拋物,不管是小區居民,還是居委會、物業公司都在想辦法,但要徹底解決這一問題,并非易事。目前,治安管理條例的相關管理比較籠統,沒有對高空拋物方面的懲罰條例。為杜絕高空拋物行為,我國應當盡早完善立法,明確地將高空拋物行為納入《治安管理處罰法》條款中,并將其定性為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或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使處罰高空拋物行為有法可依。此外,還要加大對高空拋物行為責任人的整治和處罰力度,發現一起,處罰一起,堅決對高空拋物行為說“不”。
各界導報記者 李 榮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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