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西安市雁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開出了西安實施垃圾分類以來的首張行政處罰決定書。一物業被罰1000元,這也是實施處罰的第一筆罰款。
9月1日,明德門北區小區存在垃圾分類引導員不到位以及垃圾未分類投放的情況,雁塔區城管局執法人員在當天的督導檢查中向該小區的物業主管方陜西明德安居物業公司下達了限期整改抄告單,要求物業在9月3日前整改到位并接受復查。在9月3日再次檢查時,該小區依然存在沒有分類到位的情況,為此,城管執法部門開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物業公司違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罰款一千元,收款方式為當場收繳。
據了解,9月4日,雁塔區城管部門按照上級要求繼續加強對垃圾分類情況督導,深入到社區檢查垃圾分類情況。開展檢查生活垃圾分類社區18個、其他單位1個,并再次對明德門社區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檢查。 華商報記者 李婧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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