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鄭州市開展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提升戶外廣告整治行動”引發關注,有媒體報道稱,此次整治工作過程中,存在強制拆除商鋪門頭和公益廣告牌等行為。對此,中國之聲記者昨天(15日)聯系了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此次戶外廣告整治是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的,并且會尊重個性,不會“一刀切”。
相關負責人:嚴格貫徹“一條例兩規范”進行此次整治工作
清華園路上藝茂國際倉臨街商店也在拆除門頭。 河南商報影像新聞部/攝清華園路上藝茂國際倉臨街商店也在拆除門頭。 河南商報影像新聞部/攝
近日,鄭州市開展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提升戶外廣告整治行動”引發關注,有媒體報道稱,此次整治工作過程中,存在強制拆除商鋪門頭和公益廣告牌等行為。對此,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此次針對戶外廣告的整治行動,是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的。
相關負責人:“我們從2017年10月開始,正式實施了《鄭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配套的有兩個技術規范,兩個技術規范就是《鄭州市戶外廣告設置技術規范》和《鄭州市戶外招牌設置技術規范》,嚴格貫徹“一條例兩規范”來進行此次整治工作的。”
鄭州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之聲記者,此次整治行動,是鄭州市城市管理綜合整治中的一個環節,主要是為了配合今年9月在鄭州舉行的第11屆全國少數民族運動會,重點要解決門頭招牌形狀、規格隨意,一店多招、雙門頭、多門頭的現象,清理破損、陳舊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設施,并且消除因為戶外廣告和招牌雜亂而造成的視覺污染,
相關負責人:“有的有安全隱患,有的就是有破損,有的它是多少年前的,它容易破損,在門頭風刮日曬的,確實存在這種現象。“
此次整治行動中,位于鄭州市惠濟區轄區內550個公交站臺類燈箱類媒體畫面被連夜下刊,其中包括公交站牌、候車亭內的340組公益廣告。鄭州市公交總公司工作人員稱,站牌、候車亭廣告欄的鎖全部被撬開,造成了公交公司的損失。對此,鄭州市城市管理局回應稱,按照鄭州市道路兩側戶外廣告整治規范的相關文件要求,公交站牌和候車亭發布的商業廣告與公益廣告比例需要達1∶1,但轄區多條道路上的公交站牌沒達到要求,整改收效甚微,因此對未按要求設置的商業廣告進行了拆除。
相關負責人:“因為公交候車亭它不光是公交公司的,它主要是一個公共設施,它是國有資產,它的最主要針對的功能要便民,是個便民設施。”
對此,鄭州市公交總公司并不認同。該公司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公司在全市投放的公益廣告比例已達標。
此外,還有不少商戶反映稱,他們在正式拆除前兩個小時才接到通知,并且沒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和準備的時間。對此,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部分街道辦工作人員在執行過程中可能存在一些問題,將會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相關負責人:“現在各個區都在大力的宣傳,要深入宣傳,要跟人家講清標準,在規范整治門頭招牌過程中,要深入到每個商戶進行調查,聽取商戶和業主的建議。”
鄭州市城市管理局:將提供資金,支持商戶重建廣告牌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認為,基層的城市管理和執法部門在行使權力的時候,要考慮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遇到重大活動時,加大整治力度,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行政機關在行使權力的時候,必須依法依規。韓驍表示,如果執法機關沒有發布公告,直接進行拆除行為,涉嫌違法。
韓驍:“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國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行政機關在對這種確定違法的設施進行強拆前,應當公布相應的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這個法定期限內,既不這個申請復議又不提起相應的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才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韓驍認為,如果有商戶覺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要求賠償。
韓驍:“我們建議這些受損害的這些公民、法人,提起相應的這種行政訴訟或者行政復議。同時,確認其是違法行為,然后要求賠償。”
這些被拆除的廣告牌后續如何處置?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會提供資金,支持商戶重建,并且尊重商戶的個性要求。
相關負責人:“在符合我們的一條例兩規范的前提下,尊重提個性要求,比如戶外廣告材料的材質,字體、顏色、圖案等商戶個性化元素。”
近年來,關于戶外廣告治理引發的爭議并不少,國家有關部門也高度重視。住建部日前就下發了《關于開展規范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試點的函》。在長春、武漢、成都、廈門等九個城市開展規范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試點,以“安全、美觀”為目標,清除違法違規城市戶外廣告設施,建立長效管控機制,提高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水平,促進城市品質提升。
專家表示,在整治戶外廣告過程中,必須要嚴格依法依規進行,避免形式主義作風,同時要尊重個性,防止出現“千篇一律、百戶一面、死氣沉沉、生硬無趣”的情況發生。(記者錢成)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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