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端午,放流、放生成為很多人喜愛又覺得頗有意義的活動。6月6日也成了約定俗成的“放魚日”。
“但是盲目、隨意地放流或者放生,可能影響增殖放流的效果,嚴重的可能破壞自然環境和生態平衡,帶來一系列問題。科學開展增殖放流極為重要。”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東海水產研究所研究員莊平告訴科技日報記者。
科學增殖放流需回答好“六個問題”
“科學增殖放流,要有充分和扎實的前期科學研究基礎。必須要回答好:放什么?放多少?放多大規格?哪里放?何時放?怎樣放?這‘六個問題’。”莊平說。
防止生物入侵是回答“放什么”的重中之重。“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首先面臨的是應該挑選什么種類,放對了會實現預期的目標,放錯了會適得其反。生物入侵就是一些不當的放流特別是放生活動所帶來的后果之一,國內外的教訓有很多。”莊平說。
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的要求,增殖放流的苗種和親本應當是本地原生種;并明確規定:禁止使用外來種、雜交種、轉基因種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種進行增殖放流。
“按照規定,改良種包括選育種、雜交種和轉基因種,外來種及其他不符合生態要求的物種均不適宜進行增殖放流。”湖南省水產科學研究所研究員伍遠安說。
放流前野化馴養是做好“怎么放”關鍵
“放流前的野化馴養是做好‘怎么放’的關鍵。在開展增殖放流前,需要增加放流苗種野化馴養的環節,訓練和提高人工繁殖苗種在野外的生存能力,保障放流苗種的成活率和增殖放流的效果。”莊平說。
“比如,日前,在由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和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中國水產學會在湖南永順舉行的增殖放流活動中,共向酉水河投放四大家魚等水生生物苗種450余萬尾。通過提前在網箱中對擬放流魚苗進行野外馴化,提高了魚苗存活率,確保了放流質量。同時,還對部分放流苗種進行了標記放流,為科學評估增殖放流效果提供了科學支撐。”莊平說。
“放生”地點不合適,也是民間“放生”的主要問題。“城市公園水域、水質有污染的水域都不應成為水生動物的‘放生’場所。城市公園水域一般是封閉性的水域,不適合過多魚類的生存,大量放流后魚類會因缺氧而大規模死亡。一些自然水域因環境污染造成水質狀況不佳,在這些水域‘放生’等于殺生。”伍遠安建議,個人和單位不要隨意放生,如果確實要放生,可以聯系當地漁業或漁政管理部門,在他們的指導下開展。(馬愛平)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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