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廳、省財政廳結合我省公租房運營管理現狀和各地申報情況,日前聯合印發通知,決定在部分市縣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工作。
通知明確,根據地方自愿申報,本次試點確定在西安市、寶雞市、安康市市本級和西安市高新區、扶風縣、富平縣、漢陰縣等7個市、縣(區)開展。試點主要工作是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實施方案,確定試點項目,健全服務目錄,納入預算管理,規范購買流程,建立標準規范,建立評價機制等。
通知強調,當前公租房工作重點已轉為以管理為主,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工作,是解決專業人員不足、服務水平不高、管理不規范等問題的重要舉措,各地務必要高度重視,有序推進試點工作。同時要求,2018年12月15日前,各試點市、縣(區)的試點方案或辦法報省住建廳和省財政廳;2019年開始,每季度第三個月的25日前報送試點工作進展、經驗做法等有關情況;2019年7月,各試點市級住房保障和財政部門要開展試點中期評估,并于7月20日前將評估報告報省住建廳和省財政廳;2019年12月,各試點市級住房保障和財政部門要總結試點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總結報告報省住建廳和省財政廳。各地要定期檢查試點工作進展,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努力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全國性典型經驗,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不斷提升保障對象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對試點工作開展成效顯著的城市,在年底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縣(區)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十佳縣”表彰。(記者 王嘉 通訊員 吳桐)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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