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啟動了“史上最嚴”兩三輪車及四輪電動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為了給更多駕駛人提個醒,昨日,蓮湖交警從今年以來諸多與電動車有關事故中選擇了責小、同責、全責的4個案例。在這4起案例中,因其駕駛人的行為、車輛是否符合國標的實際情況,最終承擔的責任也有著明顯差別。交警部門希望通過真實案例,提醒廣大市民吸取血的教訓,遵守交規,珍愛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切莫等事故出了才后悔。
寶馬撞電動三輪車逃逸 三輪駕駛人受重傷
10月26日清晨5時許,在大慶路漢城路十字向西500米左右,東向西方向, 一輛棕色寶馬SUV與一輛電動三輪車相撞,導致三輪車駕駛人重傷,寶馬車現場逃逸。
事故發生后,交警蓮湖大隊兵分三路展開調查。10月30日,專案組成功將肇事逃逸嫌疑人抓獲歸案,嫌疑人對事故現場及車輛進行了指認。
辦案民警告訴三秦都市報記者:“經調查認定,三輪車存在證照不齊等情況,但寶馬車逃逸,因此寶馬車全責,三輪車責小。盡管此案中三輪車責小,但三輪車這種車型的安全性能畢竟比私家車差得多。即便駕駛人無過錯,在發生事故后,對駕駛人身體造成的傷害,要比同等事故狀況下私家車駕駛員的傷情嚴重得多。因此提醒廣大電動車駕駛員,一定要選擇符合國標的車輛,謹慎駕駛、遵守交規、注意安全。”
變道時與面包車碰撞 電動車上兩人亡
9月10日,大慶路西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面包車與一輛兩輪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電動車上兩人死亡。交警部門出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顯示,事故發生于9月10日下午2時10分許,當時孫某某駕駛小型客車沿大慶路由東向西方向最內側機動車道行駛,當行駛至某酒店門前調頭口時,適逢孫某騎兩輪電動車載王某某沿中間機動車道向左變道過程中,因孫某某駕車觀察不周,其所駕車輛前部左側與兩輪電動車左后側相撞,導致孫某、王某某受傷。事發后,王某某、孫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綜合多種證據,交警部門認為,孫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未依法登記的電動兩輪車上路行駛,違反規定載人,且變更車道未按規定讓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應承擔此事故形成的同等過錯;孫某某駕駛機動車超過限速標志限定的最高時速,觀察不周、制動不及,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應承擔此次事故的同等過錯;王某某無過錯不承擔事故責任。
交警提醒廣大市民,購買兩輪電動車時,一定要選購符合國標的車型。成年人駕駛兩輪電動車時,只可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一定要遵守交規、謹慎駕駛。
乘客坐三輪摩的墜亡 肇事司機逃逸后被抓
10月8日6時19分,交警蓮湖大隊轄區棗園東路發生一起逃逸事故,受害者當場死亡,肇事車輛現場逃逸。
交警經詢問現場目擊證人得知,肇事車輛為一輛藍色三輪電動車。通過現場勘查,結合死者身份信息、遺物等分析,初步確定受害人應該是從北京乘火車抵達西安后,出站乘坐三輪車,在轉乘長途班車的過程中墜車死亡。
10月10日上午,交警通過監控發現受害人在火車站乘坐了一輛藍色三輪車,與目擊證人描述一致。根據掌握的線索,交警于當日20時許,在三府灣附近將肇事司機楊某某抓獲,其對在棗園東路交通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
交警提醒廣大市民,在這起案件中,受害人乘坐非法營運的三輪電動車最終墜亡,本已是讓人痛心不已的后果。而三輪車司機逃逸,且三輪車沒有保險,更是讓后續民事賠償難以落實。
三輪車肇事后逃逸 傷者搶救無效死亡
10月8日20時21分,西大街發生一起三輪電動車肇事逃逸事故,傷者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肇事司機棄車逃逸。
交警立即到達現場,經過大量視頻分析和走訪,最終將目標鎖定在勞動南路糜家橋村。專案組為了不打草驚蛇,于夜間展開細致的摸排工作。16日凌晨2時許,一名房東稱:他家有一租客往日駕駛一輛紅色三輪車拉人載客,最近沒有見車,且該租住戶為河南人,個頭不高。
經房東仔細辨認,確定事發現場遺棄車輛確為她院內租客的車輛,且經翻閱租客臺賬,該人名叫張某某,與掌握信息完全吻合。通過房東用備用鑰匙打開房門,民警將正在床上熟睡的張某某抓獲。張某某對其交通肇事事實供認不諱。
交警指出,這輛非法營運的三輪車發生肇事后,司機不是在第一時間搶救傷者,選擇了棄車逃逸,是非常殘忍、不人道的行為。交警希望廣大市民能吸取案例中血的教訓,拒絕搭乘非法營運兩三輪、四輪電動車。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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