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建立完善的黃河中游生態保護協同聯動機制,渭南、延安、榆林三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出臺《關于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協作 為深入推動黃河中游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渭南、延安、榆林三市地處黃河“幾”字灣區域,是黃河中游重要生態節點。渭南中院與延安、榆林兩家中院聯合制定出臺《意見》,形成共同推動黃河中游生態保護進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的工作合力。
《意見》強調,三市中院要主動擔負起推動黃河中游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職責使命,認真貫徹預防優先、注重修復、合理開發利用的理念,妥善審理各類涉環境資源案件,依法保障黃河中游水體安全,促進資源節約高效利用,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維護生態系統平衡,保護傳承黃河歷史文脈。
《意見》要求,要加快建立三地法院聯席會議制度、重大事項和法官隊伍建設等緊密協作機制。要開辟三地法院范圍內涉生態案件“立、審、執”綠色訴訟通道,探索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機制。要聯合行政執法部門構建司法審判與行政執法聯動、辦案法官與技術專家共建等為一體的生態修復司法實踐基地。要擴大公眾參與覆蓋面,營造保護黃河中游生態環境的濃厚法治氛圍。
《意見》的出臺,必將引導三地法院站位黃河中游生態保護大格局,以司法之力推動黃河中游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取得新進展、邁向新征程。(楊慧 周東鋒)
編輯: 吳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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