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5月17日電 (記者車柯蒙)5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1起團伙虛開發票騙取留抵退稅案件、1起稅務人員在留抵退稅政策落實中涉嫌內外勾結并從中牟利被立案審查調查案件和1起自然人納稅人拒不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被查處案件。
稅務總局駐重慶特派辦組織貴州查處一起團伙虛開發票騙取留抵退稅案件。稅務總局駐重慶特派辦根據線索分析,牽頭組織貴州省稅務局、貴陽市稅務局和貴陽市公安機關聯合行動,打掉一個偽裝科技公司利用加計抵減政策騙取留抵退稅犯罪團伙。經查,以張某為首的犯罪團伙,通過直接設立和“買殼”等方式,成立貴州林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25戶企業,在無真實業務的情況下,虛開發票價稅合計2.4億元,并利用信息技術服務費加計抵減政策,為團伙內下游企業虛增進項,騙取留抵退稅51.6萬元,另有70余萬元留抵退稅款已被成功阻斷。目前,稅務稽查部門依法追繳騙取的留抵退稅款,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擬處1倍罰款。目前,稅務部門已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廈門查處一起稅務人員在留抵退稅政策落實中涉嫌內外勾結并從中牟利被立案審查調查案件。廈門市稅務局紀檢機構在對督察內審部門移交的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問題線索開展一案雙查時發現,該市某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某某(副處長級)涉嫌與某公司負責人內外勾結,為該公司違規獲取增值稅留抵退稅等提供便利,并從中牟利。目前,當地紀委監委已對陳某某涉嫌嚴重職務違法予以立案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廈門市稅務局紀檢機構對其涉嫌違紀問題予以立案審查,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其責任。
廣東查處一起自然人納稅人拒不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案件。廣東省佛山市稅務局根據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宣某某未依法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經多次提示提醒仍拒不配合,佛山市稅務局稽查局對其進行立案稽查。經查,宣某某未依法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少繳個人所得稅5.03萬元,宣某某在檢查期間主動申報補繳了稅款。綜合考慮上述情況,佛山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廣東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宣某某少繳稅款擬處0.5倍罰款,稅款、滯納金、罰款共計9.13萬元。目前,佛山市稅務局稽查局已依法履行稅務行政處罰告知程序。
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發揮六部門協作機制作用,嚴查重處騙取留抵退稅違法行為,同時嚴肅查處在留抵退稅工作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特別是對內外勾結、通同作弊騙取留抵退稅等違紀違法行為,深入開展一案雙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依法嚴懲、絕不姑息,確保留抵退稅政策落準落好。稅務部門同時提醒,廣大納稅人應依法依規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對故意虛假填報或經提醒拒不更正的,除依法追繳稅款、滯納金并處以罰款外,還將納入稅收監管重點人員名單,對其以后3個納稅年度申報情況加強審核。
編輯: 李詩園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