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境內目標逃犯全部歸案
496名境外目標逃犯到案429名,到案率86.5%;關于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的意見稿已起草完成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進入收官階段,昨日,全國掃黑辦舉行掛牌督辦案件第8次新聞發布會。會上介紹,去年11月以來,公安部先后組織開展掃黑除惡“百日追逃”和“逃犯清零”專項行動,對5824名涉黑涉惡目標逃犯開展緝捕。截至目前,5328名境內目標逃犯全部到案。
掛牌督辦案件 半數罪犯量刑5年以上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表示,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111起案件,是最為重大復雜、偵辦難度最大的涉黑涉惡案件。
據其介紹,111起掛牌督辦案件現已判決生效63起,其余48起除2起還在偵查和審查起訴階段外,預計均能在2021年元旦前后一審審結。111起掛牌督辦案件共判處涉黑涉惡罪犯2810人,其中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50.5%,已生效判決財產依法處置到位率70.6%。
8個月來,全國掃黑辦從111起掛牌督辦案件中精選32起案件向社會發布。這32起案件共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1804人,包括廳級干部62人,處級379人。其中,有“傘黑一體”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白波案,該案一舉打掉了第八師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等身居重要崗位的“保護傘”“黑老大”;有“傘多傘厚”的海南黃鴻發案,該案查處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達109人;有隱藏較深的內蒙古史春杰案,該案運用大數據碰撞比對,搜尋固定涉傘證據,查處違紀違法人員44人。
5824名涉黑涉惡目標逃犯到案率98.8%
會上透露,專項斗爭追逃工作境內逃犯全部歸案。
據公安部副部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杜航偉介紹,去年11月以來,公安部先后組織開展掃黑除惡“百日追逃”和“逃犯清零”專項行動,對5824名涉黑涉惡目標逃犯開展緝捕。
截至目前,已到案5757名目標逃犯,到案率98.8%。其中,5328名境內目標逃犯全部到案;496名境外目標逃犯到案429名,到案率86.5%;73名A級通緝令逃犯到案70名。
今年以來,全國法院一審涉黑、涉惡審結案件數分別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15.3%和142.7%。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在會上強調,各地各有關部門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抓好深挖徹查、逃犯抓捕等工作,不讓任何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有僥幸過關的可能。
過去一個月,全國新打掉涉黑組織127個、涉惡犯罪集團354個,在偵存量案件、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存量案件辦結率分別達100%和99.4%。
陳一新表示,要高質效辦理黑惡案件。各地各有關部門一手清存案、一手抓新案,同時對已辦結重點案件開展回訪評查,做到既按時結案,又確保辦案質量。
《反有組織犯罪法》草案已提請審議
陳一新表示,要打好專項斗爭收官戰。特別是對尚未辦結的案件、尚未歸案的逃犯、尚未處置完畢的涉案財產,要緊盯不放、一抓到底,確保圓滿完成任務。
此外,他強調,專項斗爭收官不等于掃黑除惡放手。我們將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升級完善12337智能化舉報平臺,持續提升打擊能力水平,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露頭就打、窮追猛打,決不讓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死而復生、由小轉大。
源頭治理是治本之策,陳一新表示,要持續防范和整治“村霸”問題,持續深化重點行業領域整治,讓黑惡勢力無處生根。
對于掃黑除惡的相關法律,會上透露,關于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的意見稿已起草完成,《反有組織犯罪法》草案已于12月2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這兩項法律政策將從打擊、預防、保障等各個方面,明確工作舉措、壓實部門職責,為規范化、專業化、精準化掃黑除惡提供堅強法治保障。”陳一新說。
■ 焦點
對目標逃犯如何進行追逃?
逐人確立抓捕責任清單,科技手段發揮重要作用
杜航偉介紹稱,公安部成立追逃行動指揮部,對目標逃犯逐人建立信息檔案,逐人確立抓捕責任清單,掛圖作戰、明確獎懲、對賬銷號;堅持每日通報,對重點地區約談督導;嚴格落實“一把手”責任制,壓實立案地、戶籍地、潛藏地的屬地責任,推動各地迅速行動。
科技手段在追逃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杜航偉表示,各級公安機關發揮刑偵、治安、網安、技偵等各警種數據資源和專業技術優勢,積極運用人像比對、指紋、DNA等最新科技成果,充分依托大數據資源,對逃犯開展深層次信息研判,實施精準抓捕。
對于重點目標逃犯,公安部分批發布A級通緝令。對境外逃犯,由公安部國際合作等有關部門加大協調力度。
近期,逃犯潛逃東南亞國家較多。杜航偉表示,公安部派出工作組赴有關省份蹲點指導、全力攻堅,破解緝捕遣返工作難題。自11月中旬以來,新增到案境外目標逃犯37名。
黑惡案件涉案財產如何處置?
明確要求將涉案財產全部依法處置
黑惡案件涉案資產金額大、種類多,如何精準“打財斷血”?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王洪祥介紹,對涉黑惡案件查控的涉案財產,全國掃黑辦要求各地對違法所得依法追繳、沒收;對應當退賠被害人、返還案外人的依法及時退賠或返還;對應用于罰金、沒收個人財產等財產刑執行的依法執行、上繳國庫;對與案件無關的合法財產及時返還。
同時,指導各地掌握每一起涉黑惡案件全部被查控財產認定結果、處置進展等動態情況,一盯到底,逐案確定財產處置任務書、責任人、時間表,逐案形成臺賬、抓好落實。明確要求各地在判決生效后3個月內,將涉案財產全部依法處置到位,做到案結事了。
“全國掃黑辦把財產處置情況作為三年專項斗爭總結考評的重要指標,在專項斗爭結束后還要繼續緊抓不放,并于2021年上半年進行總結評估,確保財產處置工作落實落地落細。”王洪祥說。
■ 案例
北京高福新案查處涉惡腐敗及“保護傘”45人
北京市密云區高福新案是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大要案之一。昨天舉行的全國掃黑辦新聞發布會上,這一案件再次被提及。“北京市密云區高福新案是一起時間跨度近20年、涉及面廣的復雜案件。”北京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副組長亓延軍表示。
據亓延軍介紹,高福新集團通過虛列拆遷戶、偽造拆遷協議、虛報土地開發成本等環環相扣的手段,騙取、貪污土地開發補償款高達5億余元,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流失。
此外,結,嚴重侵蝕當地政治生態。該集團收買、勾結國家工作人員和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利用其職務便利,共同侵吞騙取國有資產。該案共查處涉惡腐敗及“保護傘”45人,其中局級干部2人,處級干部14人。
在介紹該案經驗做法時,亓延軍表示,市掃黑辦第一時間成立聯合專案組,協調有關部門協同發力。并且,堅持黑財清底,全力追贓挽損。
“專案組集中力量,全面清查涉案財產,第一時間摸排涉案財產線索,把握追贓挽損時機,查封房產、凍結股權、存款等共計6.8億余元,本案查扣的財產基本可以挽回全部損失。”
案發后,高福新等主犯畏罪潛逃,公安機關依托現代科技手段加強研判追蹤,加大追捕力度,歷時8個月在福建省廈門市將潛逃的高福新抓捕歸案。
記者了解到,2020年11月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高福新等人構成惡勢力犯罪集團,以尋釁滋事罪、詐騙罪等9項罪名,判處集團首要分子高福新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李紅軍等16名集團成員十二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對王廣雙等5名公職人員以貪污罪、受賄罪等罪名,判處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審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未上訴。(記者 王俊)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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