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成功破獲2015年交通肇事致人重傷逃逸案件。
整個案情要追溯到2015年10月23日23時許,一輛“奇瑞”牌小轎車由東向西行駛至榆林市榆陽區桃源路銀沙路口右轉彎時,與由北向南行駛于此左轉彎的一輛兩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摩托車駕駛員和乘員雙雙受傷之交通事故,肇事后小轎車駕駛員駕車逃離現場。案件發生后,交警支隊二大隊事故民警迅速到達現場進行勘查,辦案民警第一時間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并對涉嫌酒后駕駛兩輪摩托車的馬*進行血樣提取(后經榆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鑒定中心對馬*血液乙醇濃度鑒定結果為100.26mg/100ml,系醉酒駕駛,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將馬*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隨后大隊召開專題分析會,對案件進行研判分析,安排專人對事故目擊證人進行了詳細詢問,對事發地周圍監控進行了全面排查,鎖定肇事車輛。后經鑒定,摩托車乘員尹某的傷情屬于重傷二級。通過公安系統查詢得知車主為張*,車主稱車輛為其二兒子張*男駕駛,事發后張父曾主動電話聯系嫌疑人勸其自首,但聯系不上,張*男就像人間蒸發一樣,杳無音信。通過線索排查、多地走訪,案子毫無進展,為此,大隊于2015年11月將張*男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隨著時間的推移,案件依舊沒有進展,但大隊一直未放棄對張*男的抓捕工作。為進一步維護受害者權益,偵破案件,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黨總支高度重視,建立了“偵辦專班”,制定方案,為偵破案情提供了人員、經費,裝備保障。終于,2020年9月,辦案民警經過對張*男家人對外的聯系往來記錄,分類甄別,并分析確定張*男應該在延安某工地打工。得到消息的民警迅速趕往該工地進行摸排,擺在民警面前的幾個問題:張*男在不在這個工地?假如在這個工地,他又是干什么工作?是否隱匿真名?從2000多人的工地要排查一個人,猶如大海撈針一般,辦案民警的第一次的摸排走訪無功而返。
回到榆林后,辦案民警通過技術手段偵察確定張*男就在這個工地打工,他使用其他人的證件隱姓埋名,事故中隊辦案民警與榆陽分局民警決定蹲守工地。2020年10月11日,辦案民警再次前往張*男所在的工地進行蹲守,經過數小時的蹲守后,終于發現了張*男的蹤跡,辦案民警經過仔細確認,確定其就是逃亡五年之久的張*男,民警迅速將他控制,并押解返程。至此終于將網上在逃人員張*男于2020年10月12日收入法網,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此案的成功告破,為“清網行動”劃上了“零”。現今,張*男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于榆陽區看守所。
張*男被抓后第一句話是:“現在心里踏實多了”,在和張*男談起他近幾年的逃亡經歷時,張*男意味深長地說:“逃跑的路哪有一帆風順,為了躲避公安機關的追逃,我從來就沒有以我自己的名義和家人聯系過,更沒有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過任何業務。”辦案民警詢問時,張*男對五年前的那一場交通事故記得清清楚楚,因為這是他一輩子的心里陰影......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用實際行動踐行了“人民公安為人民”的莊嚴承諾,向黨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滿意的答卷,使犯罪分子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更印證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堅決不容侵犯!(記者 許鵬 通訊員 白燕妮)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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