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富平縣人民法院對楊某某等13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案進行了宣判。
此案由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案件受理后,縣法院黨組高度重視,精心謀劃,研究制定了庭審“三同步”工作方案,確保疫情防控、警務押解、外圍警戒、后勤保障等環節緊密銜接。縣法院為被指控涉嫌惡勢力犯罪的6名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實現了刑事辯護律師全覆蓋,切實保障了被告人的辯護權。公開審理前期,縣法院召開了庭前會議研判案情,解決庭審中的相關程序問題、非法證據的排除、庭審對辯護人的要求等細節問題,為庭審活動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基礎。案件審理由縣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小平擔任審判長,縣檢察院員額檢察官張旭剛出庭支持公訴。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群眾、被告人親屬等50余人旁聽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某某、吳某某、陳某等人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實施了尋釁滋事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當地社會秩序,影響惡劣,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犯罪團伙。庭審中,公訴機關向法庭出示了書證、證人證言、行政處罰決定書、鑒定意見等證據材料。除被告人楊某某外,其余12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基本事實和罪名均沒有異議,并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各辯護人也對各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實及罪名、量刑情節進行了充分辯護。
法院經審理認為,從2008年起,以被告人楊某某為糾集者和首要分子,以被告人吳某某、李某、陳某、周某為骨干成員的犯罪團伙,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秩序,影響惡劣,其行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的惡勢力犯罪團伙的特征,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團伙,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質、情節以及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依法作出了判決。
此次公開宣判,彰顯了法律的公正與權威,有力震懾了惡勢力犯罪,凈化了社會環境,維護了社會穩定,守護了一方安寧。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富平縣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嚴厲懲處黑惡勢力犯罪,共審結涉黑惡案件10件118人。
下一步,富平法院將立足審判職能,聚焦“案件清結”“黑財清底”,進一步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堅決打贏掃黑除惡攻堅戰。(記者 張建鋒 通訊員 王虹張茜瑜)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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