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大道路巡邏管控力度,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嚴查車輛超員交通違法行為。8月4日晚上19時許,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三大隊金雞灘中隊執(zhí)勤民警在榆陽區(qū)金雞灘鎮(zhèn)千金路13公里(大保當高速路口)處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輛陜K6N**5小型普通客車里擠滿了人,民警立即示意該車靠邊停在安全地帶,隨即對該車駕駛人及車輛乘員情況進行檢查。經查,民警發(fā)現(xiàn)該車屬非營運車輛,但車內卻擠滿了人。民警讓車內人員下車并逐個清點,確認該車核載6人,實載16人,超員10人。
隨后,民警對該車駕駛人及車上乘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提醒和告知超員違法行為的嚴重危害性,并依法對駕駛員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責令其當場對超員人員進行安全轉移。
交警三大隊提醒,超員車輛存在非常大的交通安全隱患,車輛超員增加了行車過程中的不穩(wěn)定性,車內擁擠,乘坐無序,在車輛剎車、轉彎時容易造成乘員在車內碰撞。車輛超員使車輛的慣性增大,制動距離增長,極易因輪胎負荷過重引發(fā)爆胎、制動失靈等現(xiàn)象,導致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自覺拒乘或駕駛超員車輛,請自覺抵制超員等違法行為,請自覺遵守車輛載客規(guī)定。(白玉鳳)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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