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聞網訊 為推進“三秦冬季嚴整治、降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攻堅行動的扎實開展,府谷古城交警中隊民警按照大隊領導的指示精神,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不定時、不定點的隨機式夜查行動,在12月11日的夜查行動中,查獲一起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12月11日21時許,古城中隊民警在府谷鎮永安路柴家溝路段開展夜查行動過程中,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一小型越野車音響聲音大、不合常理,行駛軌跡異常,強行沖卡準備駕車逃跑,隨后被我中隊民警截停,發現當事司機滿身酒氣,酒味較重,對其進行酒精檢測,呼氣檢測結果為125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嚴重違法行為,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處理。經了解得知,駕駛人馬某,府谷縣木瓜鎮人,1985年生,持有C1駕駛證,馬某和他的朋友們在老高川一起喝了酒,回縣城一路由未喝酒的劉姓朋友開著,開到柴家溝路口時,馬某以為到自己家的住宅小區不會有交警查酒駕,與劉姓朋友告別后就獨自一人開始駕車回家,不料被我中隊民警查了個正著,都是僥幸心理惹的禍。馬某的血樣經榆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血液酒精濃度為98.44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最終以醉酒駕駛機動車給予馬某吊銷駕駛證、刑事拘留的嚴厲處罰。
近年來,在公安交管部門的嚴厲查處下,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大幅減少,因為酒駕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拒絕酒駕、抵制酒駕蔚然成風,從而為群眾的出行安全提供了更為有效的保障。但是,仍有不少駕駛人罔顧交警的嚴查、法律的懲戒,置自己與他人的交通安全于不顧,心懷僥幸,鋌而赴險,造成交通安全隱患。古城交警提醒廣大司乘人員:切勿酒后駕駛機動車,拒絕酒駕,不僅要對自己負責,更要對家人、親人負責,切勿有僥幸心理,藐視法律,否則將會受到法律更加殘酷的懲罰。(張勇)
編輯: 高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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