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8月6日電(記者汪軍)記者從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獲悉,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高守洪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向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高守洪利用擔任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貴州茅臺酒廠(集團)對外投資合作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貴州茅臺酒廠(集團)貴陽高新置業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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