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從原告代理律師處獲悉,當日庭審中,檢方提交了3份新證據,其中包括天津警方提供的受張某凡高額打賞網紅女主播的口供。
原告律師告訴澎湃新聞,天津警方曾對網紅主播進行傳喚,其稱張某凡共累計打賞40多萬。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8年10月,29歲的天津女子張英在泰國普吉島一酒店泳池里被發現死亡,與其同行的丈夫張某凡被泰國警方認定為嫌兇。案發前數月,張某凡曾陸續為妻子購入總保險價值近三千萬元的保險。
歸案后,張某凡向代理律師承認,出事前偽造妻子簽名,買下陽光、清華同方兩份終身保險。但他表示,妻子對此事知情,“買保險是為了孩子,算是一份投資理財”,并否認了“殺妻為騙保”的指控。
2018年12月11日,天津警方對張某凡涉嫌保險詐騙立案偵查。2019年1月24日,普吉府檢察院正式向普吉府法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張某凡觸犯泰國法律,應判處死刑。
7月5日,被害人家屬的泰國代理律師助理章紅媛告訴澎湃新聞,當天庭審中,原告方到庭人員有受害人張英家屬代理律師方文川及其翻譯,以及案件公訴人普吉府檢察院檢察官Peeravuth先生,被告方到庭人員有被告張某凡及其代理律師和張某凡親屬及法院指定的翻譯。
章紅媛稱,在今日庭審中,原告律師方文川首先出庭作證,闡述和解釋案情及證據文件,并提交中國警方的調查文件及其它補充文件,包括天津市公安局出具的“張某凡涉嫌保險詐騙案(涉案保單)”明細目錄以及由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出具的字跡檢驗鑒定書。
案發前,張某凡曾以自己和妻子張英的名義,在11家不同保險公司購買大額保單,投保額274649元,總保險價值2676萬元,被保人顯示均為“張英”,受益人均指向“張某凡”,險種涉及11種。
據媒體報道,一份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出具的文件檢驗鑒定書顯示,由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塘沽分局刑偵支隊一大隊送檢的7份檢材(注:張英名下7家不同險企的7份保單),與樣本上寫有的字跡(注:“張英”),不是同一人所寫。另有一份檢材(注:保單)上3處需要檢驗的“張英”姓名字跡,與樣本上寫有的字跡是同一人所寫。”
章紅媛告訴澎湃新聞,針對提交補充證據,被告律師提出反對,但法官表示,允許原告律師提交證據補充文件,并歸入本案卷宗。
7月5日晚間,章紅媛告訴澎湃新聞,庭審已正式進入證人證據階段,這意味著張某凡失去認罪的機會。章紅媛表示,根據泰國刑法,即使是第298條蓄意謀殺罪,如果被告認罪,刑罰將會減半,即從死刑變為無期徒刑。
章紅媛稱,當日下午的庭審中,調查案發現場的警官首先出庭作證,但由于案發時酒店以為是一起普通溺水事故,沒有保護好現場,事發兩天后警方介入時,現場已被服務員清理。隨后,章紅媛作為原告代理律師助理兼中文翻譯,對涉及所有證據的文件真實性進行證明。
此外,章紅媛還透露,天津警方對網紅主播進行傳喚,女主播如實講述了相關情況,張某凡共累計給女主播打賞40多萬。
本案將于7月9日繼續開庭審理。
實習生 蔡佳雯 澎湃新聞記者 衛佳銘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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