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央紀委《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工作意見》,持之以恒正風肅紀,西安市紀委昨日通報5起典型問題:
1. 市國土局臨潼分局第二國土所所長楊剛違規履職問題。2017年2月,楊剛通過他人與臨潼區斜口街道柳樹村村民高某認識,接受吃請3次。當年5月,高某在未辦理養殖業用地手續的情況下,非法占用該村750平方米集體耕地建設養鴨棚。6月,市國土局責令高某退還非法占用土地,楊剛沒有跟蹤拆除,也未向上級報告。10月,楊剛主動向高某透露執法檢查信息,使高某借羊放養應付檢查,弄虛作假,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楊剛還有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7月,楊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 新城區解放門街道衛民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魏鋒未依規履職問題。2014年,魏鋒在負責該社區辦公用房漏雨修繕工作時,未按要求履行審批手續,未與施工單位簽訂相關協議,致使社區辦公用戶修繕一事脫離政府監管。2018年9月,魏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 未央區譚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蹲式窗口”問題。2018年4月,該中心未能從方便群眾的角度出發,設置的群眾辦事窗口過低且無座椅,導致群眾辦事必須下蹲才能辦理,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8年9月,因違反工作紀律,履職不力,該區衛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志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該中心黨支部書記王小恒被撤銷黨內職務,副主任李立峰受到記過處分,黨支部委員、醫務科科長薛艷、公衛科科長張煜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 周至縣城市管理局執法大隊隨意決策問題。2018年4月,周至縣城市管理局執法大隊副大隊長張豐登,為提升臨時攤點管理水平,擅自指定地點,統一制作移動推車,讓攤販購買,損害群眾利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8年8月,張豐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執法科科長劉波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5. 藍田縣國土資源局干部李永鋒履職不力問題。李永鋒在藍田縣國土資源局地籍科工作期間,因親商工作不扎實、不細致,履職不到位,致使該縣企業領取土地證時間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營商環境監測評價綜合排名在省市靠后。2018年5月,李永鋒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記者 任婷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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