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導報—各界新聞網訊(李軍委)10月26日上午,興平法院依法決定對興平市城管局職工張某某拘留15日,向公職“老賴”亮劍,彰顯法律權威,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2015年11月,張某某與前妻楊某購買住房時,向趙某某借款83000元,承諾三個月后歸還。不料,幾個月后,張某某與楊某協議離婚,雙方未對債務進行清償。趙某某多次催促張某某、楊某還款,他們之間相互推諉,拒不償還。趙某某將張某某、楊某起訴到興平市人民法院,請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張某某與楊某協議離婚時,雙方約定債務由張某某負責,興平法院依法判決張某某償還趙某某83000元債務。判決生效后,趙某某申請執行。執行干警向張某某耐心細致解讀法律規定,再三告知拒不履行后果,督促其自動履行義務,并采取凍結、列入失信黑名單等措施。張某某仍以沒錢為由推諉。為捍衛法律權威,興平法院依法決定對張某某拘留15日。張某某頓時慌了神,滿口承諾分期還款,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案件順利執結。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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