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背叛全能神,就讓我的兒子被車撞死!”這是一名“全能神”信徒被選拔為骨干時所立的誓言。在“全能神”中成為骨干的信徒,每一位都需立下類似毒誓。
記者近日從鎮江市公安局潤州公安分局獲悉,由江蘇省公安廳掛牌督辦的張某某等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于日前宣判,被告人張某某等9人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2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據悉,本案系鎮江警方偵破的全市首例“全能神”邪教案。
而早在2006年,針對“全能神”邪教組織在鎮江滲透活動加劇的情況,鎮江市公安局就成立了專案組,并指定由潤州公安分局主偵。2008年,該案被江蘇省公安廳掛牌督辦。
歷經10年縝密偵查,鎮江警方摸清了該組織的層級架構、分工情況。經查發現,該組織在全國分地區設置層級管理,層級之下又分別設電腦組、視頻組、編劇組、文字組等,由專人負責網上勾連、宣傳煽動、發展成員、轉移財產等工作。
2016年9月16日,警方對在鎮江活動的“全能神”地下組織的骨干成員實施抓捕,13名教會骨干先后落網,當場查獲“全能神”邪教書籍764本、資料冊928份、光盤2455張、手寫資料68份。
經查,2016年3月以來,被告人張某某(女,54歲,江蘇揚州人)在明知“全能神”是邪教組織并已被國家取締的情況下,仍在該組織安排下擔任“全能神”,某基層組織帶領職務,負責對教會合并、信徒發展、邪教書籍保管等事務進行全面管理。
在此期間,張某某安排被告人馬某某(女,44歲,江蘇鎮江人)等5人分別擔任教會帶領、事務執事、福音執事、澆灌、書庫保管員等職務,負責保管反動書籍、復制傳播有邪教內容的SD卡、發展新人等工作。為逃避職能部門打擊,張某某還將大量“全能神”宣傳品轉移至被告人尚某某(男,47歲,江蘇鎮江人)等3人處保管。
記者從鎮江市公安局潤州公安分局了解到,“全能神”是1993年由趙維山創立,由境外反華勢力所控制。該組織打著基督教的旗號,在全國散布歪理邪說、騙財害命、反黨反社會,嚴重危害了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想打入這個組織非常難,他們沒有任何網絡聯系,使用人對人、紙條對紙條的方式聚會。”鎮江市公安局潤州分局辦案民警介紹,該團伙相互之間聯系均通過人力傳遞,連打電話也是使用暗語,且具有較強的反偵查能力。信徒們有時甚至會租下一個空屋,由幾個人掌管鑰匙,需要交流時就把書籍、文件或SD卡存放在屋內某個地方,彼此不需要碰面。
辦案民警介紹,“全能神”的信徒以女性居多,文化程度較低,家庭條件一般或者經歷過重大疾病、離婚等變故,容易被人鼓動。
加入后,教徒會發展自己的伴侶、子女共同信教,如果親屬不加入,他們就離家出走。“全能神”在拉人入教時會使用“色誘”手段,絕大多數信徒最后都無心工作、妻離子散。“我們經常能接到子女舉報自己父母信教的,也有丈夫或妻子舉報另一半的。”民警表示。
“‘全能神’對人的蠱惑是層層遞進的。最初宣講的是基督和耶穌,在期間把人的視線轉移到‘全能神’上,稱‘全能神’是女耶穌,只有相信‘全能神’才能得到拯救,得到美好的下一世。”辦案民警介紹,“教會會讓信徒們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為神奉獻,在此過程中,對神不能有半點質疑和背叛,否則就會受到懲罰。”
就在信徒們謹言慎行為“神”奉獻、過著清苦的日子時,遠在美國的趙維山等人,卻享受極度奢華的生活。通過互聯網等多種渠道,他在美國的多處豪華別墅中操盤轉移巨額“奉獻款”到美國。
在警方查繳的“全能神”邪教內部文件上顯示,短短五個月,經國內某地區的“全能神”邪教組織就向境外轉移資金1.4億元人民幣。
“而且教徒每個月會被要求寫心得體會,書信中包括自己的戀愛經歷、性行為等,毫無隱私可言,以此對信徒進行高度精神控制。”辦案民警說,“在查獲的涉案圖書、音頻等物品中還充斥著大量惡意丑化、詆毀黨和政府的內容,以此培育廣大信徒的仇恨心理,讓他們脫離正常的社會生活。”(丁國鋒 何志斌 戈太亮)
編輯: 大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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