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名農民工領回了工資
干了幾個月活,寶雞51名農民工工資卻沒人支付,討薪2年未能要到工資,無奈之下,51名農民工今年6月在寶雞陳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陳倉區人民法院通過多方努力幫助他們要回了被拖欠的17.9萬元工資。8月3日,寶雞市陳倉區法院召開農民工勞務報酬集中發放大會,向51名農民工集中發放案件涉案款17.9萬元。
據了解,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這51名農民工在長沙一家物流公司轉包的寶雞市一園區工地上打工,而這一勞務又是該物流公司從上海一家物流公司轉包的。勞務結束后,兩家公司先后從工地撤離,對51名農民工后3個月勞務費未做處理。
后經寶雞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多部門協調,上海的物流公司支付了農民工們2017年1月、2月的勞務費,但對他們2016年12月份的勞務費,兩家企業互相推諉,期間,農民工們還曾自發組織前往上海、長沙討薪,但一直未能妥善解決。
外地企業拖欠寶雞51名農民工工資,陳倉法院多方努力幫追回。
無奈之下,51名農民工在今年6月15日向陳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辦案法官先與兩家公司取得聯系,一方面依職權對兩家涉案企業銀行存款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每戶凍結20余萬元;另一方面,審判人員加大庭外調解力度,多次與被告兩公司通過電話溝通,積極進行庭前準備工作,并將“調解優先”原則貫穿于庭前、庭審和庭后全過程,通過“短平快”的辦案原則和講法說理的調解方式,使得51名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案最終全部以調解方式圓滿結案,并將全部涉案款發放到位。
8月3日,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法院召開農民工勞務報酬集中發放大會,向51名農民工集中發放案件涉案款17.9萬元。(記者 魯鵬飛 通訊員 張楊)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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