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事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6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干部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記者專訪相關部門權威人士,就《通知》內容予以解讀。
問:為什么要出臺《通知》?
答:主要基于以下考慮:一是中央有部署。《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發布,為做好軍休干部養老服務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二是對象有期盼。目前,全國共有軍休干部26.7萬名,大多數是老年人,失能(含失智)、高齡、獨居、空巢等需要特殊關照人員逐年增多,對養老服務需求十分迫切。三是地方有需要。盡管部分地方軍休機構在推進醫養結合、引進養老服務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但還面臨不少問題和挑戰,迫切需要國家層面出臺政策文件推進軍休干部養老工作發展。
問:《通知》規定可為軍休干部提供哪些居家社區養老服務?
答:居家社區養老是軍休干部的主要養老方式。《通知》從發揮軍休機構統籌協調作用、鼓勵成年子女履行贍養義務、協調街道(社區)提供就近服務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明確軍休機構要與優質的養老服務機構、家政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及一站式服務平臺簽約合作,為軍休干部提供多種上門服務。充分利用軍休機構用房,在軍休干部集中居住區域,引入專業養老服務資源,設立日間照料室,引進老年食堂或老年餐桌,提供相應優惠服務。對軍休機構用房不具備條件或軍休干部分散居住的,協調對接街道(社區),幫助軍休干部就近就便享受養老服務資源。同時,引導成年子女與軍休干部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依法履行贍養義務。
問:在機構養老方面,《通知》有哪些舉措?
答:機構養老是軍休干部的重要養老方式。《通知》明確,養老機構要落實國家關于退役軍人在養老方面的優待政策,為符合條件的軍休干部養老提供方便。安置人數較多的地區,可以利用規模較大的軍休機構用房,與優質專業的養老機構合作建設軍休干部養老機構,科學設定入住條件,為軍休干部提供質優價廉的養老服務。軍休機構引入的養老機構按規定享受安置地政府優惠政策。
問:《通知》對發展醫養結合服務有哪些規定?
答:軍休干部年事已高,對醫療服務需求愈發迫切。《通知》將醫養結合服務單列一條,明確軍休機構在有條件的軍休干部集中居住小區,積極協調綜合性醫院設置醫療機構,引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常見病診治、慢性病管理、中醫保健養生等服務。具備條件的優撫醫院、康復醫院、療養院可利用現有富余資源為軍休干部提供醫養結合服務。鼓勵軍休干部參加健康照護、補充醫療、意外傷害等適老性強的商業保險。
問:《通知》在完善服務設施、推動智慧養老方面提出哪些舉措?
答:在完善服務設施方面,《通知》明確,要結合軍休老舊小區改造等工程實施,統籌推進加裝電梯、信息化設施、服務場所等適老化改造,加強樓院綠化美化亮化建設,建成一批示范性老年友好型軍休小區。軍休機構用房新建、改建時,要突出適老功能,創造安全舒適的老年人活動場所。
在推動智慧養老方面,《通知》提出,依托網絡“軍休所”開發應用“互聯網+軍休干部養老”服務模塊,加強軍休干部數字化培訓,解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問題。引導社會力量為軍休干部配備康復訓練、行為輔助、健康理療和安全監護等養老服務終端。
問:軍休干部中的重點對象可享有哪些特殊關愛?
答:失能(含失智)、高齡、獨居、空巢等軍休干部人數逐年增多,養老服務內容、方式與一般對象有所不同。《通知》按照“普惠+優待”的原則,將這部分人員作為重點對象,提供更多精準化、人性化、個性化養老服務。明確專門建立重點對象臺賬,掌握養老需求,統籌利用各類資源優先優惠提供服務。對高齡的獨居軍休干部每天至少聯系1次,為有需求的失能(含失智)、獨居軍休干部配備智能養老設備,實現一鍵報警、遠程監護。協調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機構為失能(含失智)、高齡、重病等行動不便的軍休干部提供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居家醫療護理、康復治療和養老照護服務。
問:《通知》對擴大軍休干部社會參與提出哪些舉措?
答:軍休干部具有豐富的政治智慧、人生閱歷、實踐經驗和群眾基礎,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通知》著眼引導軍休干部發揮政治優勢、經驗優勢、威望優勢,積極為社會貢獻軍休力量,明確繼續加強軍休老年大學建設,擴大教學供給,提升辦學水平。建好文體活動場地,培育軍休文化體育隊伍,廣泛開展文體活動,提高參與率和質量。發掘整理“口述歷史”,創作軍休文藝精品,打造軍休智庫,開展常態化軍休志愿服務。(張汨汨)
據新華社
編輯: 張潔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