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同意,從2020年5月6日零時起,全國收費公路將恢復收費。收費標準是如何確定的?針對取消省界收費站初期ETC系統出現的異常扣費等故障問題,目前做了哪些調整和改善?在昨天(30日)舉行的交通運輸部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局長吳德金做了介紹。
吳德金介紹,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車輛通行費的收費標準,應當根據公路的技術等級、投資總額、當地物價指數、償還貸款或者有償集資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資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計算提出。其中,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標準,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報省級人民政府審查批準;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標準,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級人民政府審查批準。
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局長 吳德金:(目前)出現的部分客車實交的通行費金額發生了一些小額變化,主要是由于計費精度提高造成的。取消省界收費站前,通行費收費大多按照5元的倍數進行了取整。取消省界收費站后,人工收費精確到“元”,ETC收費精確到“分”。
特別說明的是,貨車由于從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涉及到收費標準的調整,但總費額不增加。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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