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報報道了市民馮先生出國后用手機網絡登錄微信,結果被運營商扣掉1900余元漫游費一事,引發眾多讀者關注與熱議。
不少市民撥打本報熱線稱,自己在使用電信業務過程中,也遇到了各種各樣的煩心事兒。市民呼吁,運營商少點“套路”,多點誠意。
加入套餐多年 才發現并未享受應有優惠
市民王先生是中國移動的用戶。他向三秦都市報記者吐槽,去年12月8日,一個偶然的機會,他驚訝地發現,自己的手機主叫通話全都是按照0.2元/分鐘的資費標準收取的。之所以驚訝,是因為他的手機資費套餐是移動公司的“校園動感地帶”,按規定在大學校園內,主叫應該是0.1元/分鐘,而他的大部分電話就是在西安某高校校園內發生的。
王先生說,隨后,他將這種錯誤的收費情況反映給了移動公司高新路營業廳的接待人員,對方查出他的手機2013年左右進了“動感地帶”后,根本就沒有入移動公司的校園微網,導致他從一開始就是按0.2元/分鐘收費的,從來就沒有享受過0.1元/分鐘的資費標準。
“這就是說,他們已經多收了我7年的電話費了,我已經多交了7年的冤枉錢。”王先生說,查明這一點之后,移動高新路營業廳的接待人員告訴他,已將他的情況記錄在案,會有專人聯系他進行處理。但之后,移動公司僅有人電話向他了解了一下情況,并未給出具體的解決方案。2019年12月17日,他撥打移動公司的投訴熱線,再次反映了這一問題,對方才在兩天之后給出了處理方案:退還其近6個月多收的費用。
這讓王先生十分不能接受:“目前的錯誤是由于當年移動公司工作人員不負責任,未將我的手機號納入移動的校園微網而造成的,而經濟損失卻要我來承擔,這太不合理。”王先生表示,他的訴求是對方將多收他7年的電話費全部退回來,并改正他們的錯誤,按規定將他的手機號納入“動感地帶”的資費標準。但對方表示,6個月以前的消費記錄已無法查詢,故不能退還。目前雙方仍在僵持。
公私賬戶被合賬 投訴多次未解決
市民柳先生說,之前他聯系電信公司辦理寬帶業務,對方本來應該給他新開一個賬戶,但其未經自己同意,就將這一賬戶和他在單位的工作賬戶掛在了一起,辦理了合賬,搞得最后公私不分,給他造成了很大麻煩。而這還不是最糟心的,最令人生氣的是,他為此事投訴了好幾個月,也沒得到妥善處理。
“第一次我去投訴,工作人員說合賬必須是我申請才會辦理的,然后查了一下,我壓根就沒申請。他們就說叫我投訴解決,可是我每次打客服熱線,他們就說收到了,多少個工作日內給我回復,然后就沒了下文。”
柳先生說,如此反復,他前后一共投訴了七八次,每次在電話里,聽完他的投訴后,接線員都會查證之前是否有回復,一查,證實確實是他們內部沒按規定聯系用戶,對方就向他道歉,說會立即叫人聯系,可是電話掛了就又沒音了。為此他還去過西華門的電信營業廳,但問題始終沒得到解決。
柳先生吐槽道,合賬問題能不能解決是一方面,對方如果連最基礎的、自己定的幾個工作日內回復用戶的規定都做不到,這就讓他覺得,其壓根沒將這事當回事,要么就是不想解決。“投訴到后來,我心累了,干脆把電信的網全換了。”柳先生說,他最希望的,還是這些運營商能“端正”自己的服務態度。
遭遇不合理收費 將電信公司告上法庭
市民肖先生則在遭遇不合理收費之后,直接將中國電信告上了法庭。該案在西安市灞橋區法院開庭審理,目前已經宣判,肖先生的訴求得到法院支持。
肖先生稱,2019年3月31日,自己在中國電信西安分公司柿園路營業廳,辦理了普通電話移機業務以及天翼寬帶移機業務。工作人員在完成移機安裝后,告訴他公司將在后臺操作,為他開通固定電話業務。但他的固定電話在當年4月份并不能正常使用。
2019年5月21日,他打印該號碼當年4月的費用收據,發現當月電信公司向他收取了62元服務費,其中包含他并未享受的固定電話業務,于是向電信公司進行了反映,要求他們退還這筆費用。“但電信公司派人來看了之后,說不能使用是我的電信終端設備松動造成的,我們雙方沒有就解決此事達成一致。”
肖先生說,隨后,他將電信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退還這筆費用31元,并書面道歉、承擔此案訴訟費。
在此案的判決書里,記者看到,電信公司辯稱,固話未能成功使用,是由于安置在肖先生家中的終端設備出現故障,并非電信公司未給用戶開通服務。事情發生后,他們已向用戶解釋道歉,并表示愿意退還用戶沒有享受到的通信服務費。但公司在處理肖先生通信障礙中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因此不認可原告書面道歉的訴求。
法院則認為,電信公司的行為具有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賠償的法律責任。賠禮道歉是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之一,原告訴請并無不當,遂判決支持肖先生的訴求。但據肖先生說,目前判決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電信公司還未履行上述判決。
本報記者 張晴悅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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