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批次電動自行車抽檢 愛瑪等品牌電動車樣品不合格
由于方便、快捷、不堵車,小電驢深受大家喜愛。近期,上海市場監管局對上海市生產、銷售的20批次電動自行車及23批次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產品進行監督抽查發現,愛瑪等4批次電動自行車樣品不合格、天能、綠亮等3批次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樣品不合格。
根據相關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不能超過最高設計車速,且不超過25km/h。本次電動自行車抽查有2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合格,分別來自丹尼騎和優速。其中1批次的實測值25.4km/h,超標準值0.4 km/h;另1批次的實測值23.0km/h,并未超標準值,但企業明示的最高設計車速為18km/h,因實測值超最高設計車速被判為不合格。
另外,本次抽檢的三批次樣品照明不合格,分別來自優速、愛瑪和賽箭。其中有一批次前燈不合格,2批次后燈不合格,均為亮度值達不到標準要求。
在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不合格項目上,兩款天能電池專用充電器樣品和一款綠亮電動車專用充電器樣品不達標。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提醒,電動自行車如果使用輸入、輸出線及插頭不合格的產品時,有直接插在220V交流電上使用的風險,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就有可能產生觸電、起火等安全隱患。
對此,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建議,電動自行車要根據自身的使用需求選擇,并不是續行里程越長越好;要選擇已取得3C認證且常見的好口碑品牌,也要挑選經營時間長信譽好的商家,可以確保售后服務得到保證;不要追求大功率和高車速。
同時,在給電動自行車充電時,謹防雨淋、高溫、陽光直射;不要在樓道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不要飛線充電,盡量避免充電時間過長等情況;盡量避免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顛簸;當充電器在充電時,嚴禁在表面用其他物品覆蓋。(謝藝觀)(完)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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