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吳女士承租了一間商鋪20年的經營權,出租方承諾返租、回購但未兌現。吳女士現在因患癌癥想退款,出租方表示,退款要分三次進行。
出租方曾承諾返租、回購商鋪
卻未兌現
吳女士是云南人,在西安讀完大學后,曾留在西安某學院任教多年。2014年,吳女士與陜西東泰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泰商業運營公司)簽訂“商鋪經營權出讓合同”,以23.3萬元拿下了位于紡北路東泰輕工業批發商城一間商鋪20年的經營權。
同時,雙方還簽訂了“商鋪經營權回購協議”,約定商鋪經營三年后東泰商業運營公司回購該商鋪經營權。記者注意到,“商鋪經營權回購協議”中還提到商鋪返租的問題,年租金為11650元。
吳女士說,當時東泰商業運營公司承諾每年支付返租租金,不過除第一年支付了以外,她再也沒有收到租金。“商鋪經營權回購協議”是2014年年底簽訂的,三年后也不提回購的事情,事情一直拖到了現在。另外,今年3月份,吳女士被查出患有癌癥。由于她已經到上海工作,便委托朋友找東泰商業運營公司協商退款事宜,可當時不知道東泰商業運營公司搬到什么地方辦公。直到兩三個月前,才聯系到相關負責人。
吳女士提供的醫院病歷及診斷證明顯示,其被確診為癌癥。
出租方要分三次退款
明年3月底支付最后一筆錢
吳女士說,她已經通過朋友將自己的情況轉達給東泰商業運營公司,希望對方能給她退款。通過多次協商,東泰商業運營公司同意分三次退款,但她現在看病的花費實在太大,有時候一天的費用就要幾萬元,并且病情發展也很快,她急需要這筆錢救命,所以一直沒有同意。
10月10日,記者聯系到東泰商業運營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稱,吳女士通過其朋友多次找公司協商,目前公司已經同意了一種退款方案,雙方正在協商中,具體內容不方便透露。
根據吳女士提供的一份“退鋪約定”內容顯示,關于吳女士于2014年8月16日投資的商鋪退鋪事宜,經公司與吳女士及其委托代理人協商,公司充分考慮吳女士身體情況和現實困難的前提下,約定吳女士投資商鋪的23.3萬元,公司將分三次退完。具體時間為: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78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78000元、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77000元,具體支付方式雙方視當時情況協商確定。
吳女士表示,她現在病情越來越嚴重,并且急等錢用,因此她并沒有同意這個方案,她希望對方能盡快將所有錢都支付給她。華商記者張成龍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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