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為深入實施“師德為先、骨干引領、全員提升”強師計劃,持續(xù)做好全省基礎教育“三級三類”骨干教師遴選與培養(yǎng),經研究,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決定開展第九批基礎教育學科帶頭人培養(yǎng)對象遴選推薦。
據(jù)悉,此次的遴選范圍是全省基礎教育學校(含幼兒園)和教科研機構具有一級教師職稱的市級學科帶頭人或省教學能手(獲稱號應不少于3年),或高級教師。不含學校和單位的正職領導。擬遴選省級學科帶頭人培養(yǎng)對象250名左右。
我省要求,遴選推薦必須嚴格掌握標準和條件,嚴格審查資格,堅持公開推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統(tǒng)籌考慮不同學段、不同層次的學校和學科分布,確保鄉(xiāng)村學校和薄弱學科教師在推薦人選中占一定比例。獲市級教學名師稱號,或特級教師稱號,或具備中小學正高級職稱的不列入該項目申報。對未經組織批準的非正常流動人員不得申報。
依照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guī)定:從認定后每5年為一個使用考核周期,考核方式為年度考核與周期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者保留稱號,不合格的取消稱號。
進入學科帶頭人培養(yǎng)序列,應在本縣區(qū)服務至少3年。對3年服務期內,未經組織批準,私自流動(含辭職)或被縣域外學校聘用的,取消相關政府待遇,取消其參與各級組織的評審評優(yōu)督導及教師資格考試考官資格,終止其骨干培養(yǎng)與晉級資格。(記者 張彥剛)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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