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司法廳就《陜西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送審稿)》(以下簡稱《條例》)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8月3日。
《條例》共分十一章。其中明確,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促進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充分發揮鄉村在保障農產品供給和糧食安全、保護生態環境、傳承發展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鄉村振興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鄉村振興考核評價制度、工作年度報告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
在產業興旺方面,《條例》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結合當地鄉村優勢特色資源,扶持發展現代種植業、現代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農業生產服務業、鄉村商貿流通業、鄉村資源環保產業、鄉村休閑旅游業等產業。延伸農業產業鏈條,拓展農業多種功能,推進電子商務、創意農業、觀光農業、健康養生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
根據《條例》第六章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鼓勵鄉鎮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立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村民委員會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人民調解工作,健全鄉村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機制,推進法治鄉村建設。
城鄉融合方面,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動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社會事業向農村覆蓋,促進公共教育、醫療、文化、體育設施等資源向農村傾斜,健全全民覆蓋、普惠共享、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并軌。鼓勵城市居民到鄉村旅游、休閑度假、養生養老等,但不得破壞鄉村生態環境,不得損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
《條例》第八章重點強調了數字鄉村建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引導和支持發展智慧農業,促進農業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農業活動全面深度融合應用,推動數字農業工廠、數字農業基地建設,加大涉農信息服務提供力度,推進農業生產數字化轉型。
同時,推進農產品加工與流通領域應用系統建設,采取多種形式,提升農民特別是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數字素養,壯大農村電商人才隊伍,培育和壯大鄉村電子商務市場,發展線上線下融合的現代鄉村商品流通和服務網絡。
省人民政府設立鄉村振興投資引導基金,重點支持現代農業產業及先導性支撐產業發展。鼓勵市縣以市場化方式設立鄉村振興基金,重點支持農業產業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相關專項資金、基金,應當按照規定加強對鄉村振興的支持。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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