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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協委員閆偉提交的《關于激發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援工作的建議》的提案得到省應急管理廳的“清單式答復”:針對委員提出的“加大對社會救援組織的支持和引導力度”的建議,省應急管理廳已在近期起草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的意見》中進行采納吸收,并明確我省各類救援力量的體系框架,確定調度、指揮、保障、補償以及考核等機制,以不斷提高各類救援隊伍的綜合實力。
社會應急救援,也稱搶險救援,是為了預防、控制、消除災害事故所采取的一種反應行動。社會應急救援力量是指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自建的救援隊伍和志愿者救援隊伍等,這一群體分散于各行業、企業單位,隱藏于平凡生活的角落,但當危急時刻來臨時,他們換上行裝、奔赴現場,在應急救援事故處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委員建言
為“逆行英雄”添一份保障
“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具有資源豐富、貼近一線、組織靈活的優勢,發展速度快、參與熱情高、活動范圍廣、服務領域寬。”省政協委員、陜西公羊會常務副會長閆偉表示,近年來,隨著在災害事故應急救援中日益凸顯的作用,社會應急救援隊伍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一道成為應急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記者從省應急管理廳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已有來自紅十字會、團省委和民政部門注冊的120多萬協會志愿者、145支服務隊及99個機構,分別依據人員構成及專業特長開展水域、山岳、城市等應急救援工作。
然而,隨著社會救援力量的不斷發展,閆偉通過深入調研發現,我省社會應急救援隊伍目前仍存在信息不對稱、供需不匹配、活動不規范及缺乏資金和專業救援設備等短板,導致救援隊到達現場后迫于復雜的救援環境而無計可施。一些社會救援組織甚至缺乏專業的管理和訓練,隊員在救援中也面臨著生命危險。
“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很不容易,他們沒有任何報酬,除去高度的情懷支撐,還需要相關部門更好地引導、激發社會力量參與救援。”為此,今年省兩會,閆偉提交了《關于激發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援工作的建議》的提案,建議加大政府對社會應急救援隊伍的支持和引導力度,為社會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裝備,建立健全實施救援活動的保障機制,特別是為救援隊員生命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障,使他們無后顧之憂。
省應急管理廳
“曬出”矛盾,逐條回復
助推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
今年以來,為進一步提高提案辦理實效,推進提案辦理工作由“答復型”向“落實型”轉變,省政協推行提案辦理“清單式答復”工作,要求各承辦單位對照提案建議逐條辦理,并在復函時對提案建議逐一進行答復。
作為提案承辦的“新手”單位,省應急管理廳在提案辦理中直面問題,將現階段發展矛盾“曬出”,用實際行動和具體辦理成效回應提案者的關切。
記者注意到,在這件提案辦理答復函中,針對委員關于“加大對社會救援組織的支持和引導力度”的建議,省應急管理廳表示,已在近期起草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的意見》中采納吸收了委員建議,并明確我省各類救援力量的體系框架,確定了調度、指揮、保障、補償以及考核等機制,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社會應急救援隊伍的規范和培育,提升社會應急力量專業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各類救援隊伍的綜合實力。
針對委員關于“為社會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裝備”“建立健全實施救援活動的保障機制”的建議,省應急管理廳表示,已在下發的《陜西省省級社會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第七章綜合保障”中明確要求,各社會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及其主管部門應為參加搶險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最大限度降低救援人員自身防護風險。
省應急管理廳還表示,將在當年推動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搶險救災任務車輛免費通行、優先通行、空域協調等機制。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積極響應調度指令并作出顯著成績的救援隊伍和個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宣傳激勵。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傷亡的應急救援人員依法給予救治和撫恤;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定為烈士等。
各界導報記者 趙婧/文
圖片源自網絡
省應急管理廳提案復函
(來源:陜西省人民政府官網)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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