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榮)9月9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經省委、省政府批準,我省組建了10個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2021年分兩批對12個市(區)開展了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目前,已全部完成督察情況反饋工作。
今年5月上旬,第一批5個督察組分別對西安(含西咸)、寶雞、渭南(含韓城)、漢中、商洛6個市開展了為期30天的督察,8月4日前向被督察市反饋了督察報告,各相關市根據督察報告制定了督察整改方案,正在積極推進問題整改。7月中旬,第二批5個督察組分別對咸陽、銅川(含楊凌)、延安、榆林、安康6個市(區)開展了為期25天的督察,9月8日前向被督察市反饋了督察報告,各相關市根據督察報告正在制定督察整改方案,開展立行立改。
第二輪督察期間,各督察組堅持問題導向,組織被督察市(區)召開工作動員會和匯報會,先后與501名領導干部進行個別談話,走訪問詢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225個,調閱資料2.8萬余份,受理群眾信訪問題2639件,已辦結并向社會公開2345件,約談848人,問責299人;共形成了38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已按有關規定移交被督察地黨委、政府處理。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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