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26日從省人社廳獲悉:今年陜西省繼續按照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對陜西省20世紀60年代精減職工生活補助費標準予以同步同比例調整提高。調整后的標準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和省民政廳近日聯合印發的通知,此次生活補助費標準調整的人員范圍仍按《關于調整六十年代精減職工生活補助費標準的通知》(陜勞社發〔2005〕66號)規定執行,即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間被精減的1957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職工,和1958年以后參加工作因工負傷、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被精減的職工;1957年底以前參加工作,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間被精減的外省回陜定居、目前由陜西省民政部門管理的20世紀60年代精減職工。
調整后,精減時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月生活補助費為433元;精減時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月生活補助費為561元;精減時連續工齡滿15年不滿20年的,月生活補助費為748元;精減時連續工齡在20年以上的,月生活補助費為1118元。月生活補助費中均包含醫療費50元。(記者 孟珂 實習生 李梓萌)
編輯: 孫璐瑩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