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陜西省人大常委會27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新修訂的《陜西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部地方性法規的修訂,對于保護飲用水資源,維護群眾飲水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據陜西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田文平介紹,此次修訂堅持城鄉統籌,實行城鄉水源一體保護,特別關注重視農村居民飲用水安全,將農村集中式和分散式飲用水水源納入保護范圍,增加鄉(鎮)、村水源保護相關規定,提高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實現了飲用水水源保護全覆蓋。
條例明確規定,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加大對飲用水水源生態保護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依法給予生態保護補償,指導和推進飲用水水源受益地區與生態保護地區之間建立橫向補償關系。
飲用水一旦發生污染事故,嚴重危及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做好飲用水安全應急管理,能夠及時有效處置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減少和降低飲用水水源污染造成的損失。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備用飲用水水源建設,完善備用飲用水水源供水系統和管網,加強水質監測和污染防治,確保備用飲用水水源安全,并實現應急供水。條例還對飲用水水源水質實時監測、定期發布水質狀況信息和水質安全狀況信息作出規定。對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救援、處置等作出規定。(記者許祖華)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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