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面回應代表的詢問,點對點逐項梳理建議辦理成效,實打實解決了我提出的問題。”" />
“建議承辦人認真負責的態度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面對面回應代表的詢問,點對點逐項梳理建議辦理成效,實打實解決了我提出的問題。”
“承辦單位將我的建議落到了今后相關工作的規劃中,工作高效務實。我對代表建議辦理工作非常滿意。”
……
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以來,各承辦單位在代表建議辦理工作中,開誠布公答復代表,求真務實跟蹤辦理,一批關乎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百姓福祉的建議,逐一得到辦理、落實、答復,為推動我省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匯聚了磅礴力量,贏得代表廣泛好評。
將眾智轉化為工作新動力
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期間和閉會期間,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896件,提出議案5件,已全部辦理完畢并收到答復。
896件代表建議,件件飽含著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各承辦單位對代表反映的問題“照單全收”、認真落實,解決了一批有關脫貧攻堅、社會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采納孫守增代表的建議,出臺穩就業22條等政策措施,減免社保費248.32億元援企穩崗,幫扶292.5萬農民工返崗復工,為退役軍人提供崗位15.7萬個,城鎮新增就業43.2萬人。
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采納顏鳳清代表的建議,實施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2020年我省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總額25.116億元; 每年安排資金825萬元對全省在崗鄉村醫生進行專題培訓;鄉村醫生基本藥物制度專項補助平均每人每年1.2萬元; 建立鄉村醫生養老制度,對60歲以上鄉村醫生,在新農保基本養老金基礎上,按每工齡年每月發放養老補助7.34元。
省民政廳采納李秀花代表的建議,資助建設2000個城市社區日間照料中心、1500個農村互助幸福院,新建改擴建一批縣級養老服務機構,打造1個市級老年養護機構項目,增加養老服務供給,保障貧困地區在2020年與其他地區同步做到城鎮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農村互助幸福院覆蓋80%的行政村。
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議來自人民,反映了廣大群眾的意愿和要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是各承辦單位了解社情民意、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徑,也是改進自身工作的重要途徑、自覺接受代表和人民監督的重要體現。
促代表建議辦理落地有聲
在代表建議督辦中,省人大常委會注重“抓點帶面”,落實分管領導牽頭督辦、委員會跟蹤督辦、人代選工委服務協調等工作機制,扎實推動重點建議的辦理落實。
為進一步助力代表建議辦理辦出實效,省人大常委會還注重“抓面促點”,2020年8月至10月,組成代表建議督辦視察小組,將“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推動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等四個方面內容作為督辦主線,對相關540件、涉及總數60.3%的代表建議進行了集中督辦視察代表建議辦理工作。
“人大代表提出建議是法律賦予代表的一項重要職權,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用心用情工作,有力有效辦理,努力使人大代表在每一個建議辦理中感受到政府的高效作為。”這是一次由省人大常委會分管副主任率對口聯系的委員會和相關提建議的代表,對承辦單位“面對面”的督辦視察。讓每一份建議辦理都經得起時間和歷史的檢驗,是督辦視察小組成員的一致心聲,也是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要義所在。
2020年11月,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對代表建議辦理情況進行了“回頭看”,采取電話催辦、網上督辦、上門督辦等多種方式,加強對承辦單位進行督促檢查,先后協調解決了300多件次建議辦理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特別是對代表在網上評價反饋的10件不滿意建議,督促承辦單位進行了二次辦理,直至代表滿意。其中,對1件有爭議的建議,采取“提督辦三見面”協調處置方式予以解決,極大提高了代表建議辦理工作質量和效率。
在辦理建議過程中,省人大常委會結合督辦視察情況,發現了一批好的建議辦理工作典型。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省商務廳、省衛健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等單位不僅高質量完成了代表建議的辦理,還由點及面、舉一反三,或制定出臺有關文件,或完善制度機制,推進了相關工作。
以辦理實效回應代表關切
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是相關部門的法定職責。省人大常委會堅持機制創新、工作創新、平臺創新,提高各級各部門對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主動性與參與度,努力形成責任清晰、程序規范、督辦有力、反饋及時的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格局。
在辦理建議時,承辦單位把建議辦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納入本單位本部門年度目標任務,形成了“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業務處室承辦落實、辦公室協調督辦”的工作機制,促進了辦理工作與本系統、本部門任務部署、工作推進、政策完善、作風轉變的有效結合。
同時,建立“建議辦理事項承諾制+臺賬制”,將每件代表建議分解為具體辦理事項,與代表辦前承諾、辦中溝通、辦后反饋,做到了人員、責任、質量三落實。辦理結束后,及時將結果上傳至省人大代表履職服務平臺,做到了規范辦理,保證了辦理進度。
此外,各承辦單位普遍堅持把領會代表訴求作為辦好建議的前提,通過“走出去”“請進來”及電話、走訪、座談等方式,了解代表真實意圖,反饋辦理進度,努力做到代表建議“應采盡采”,有條件解決的立即解決,當下不能解決的向代表解釋清楚并列入今后工作計劃,不斷提升辦理實效。
代表呼聲有回應,建議辦理出實效。截至2020年12月,各承辦單位在規定時間全部辦理完畢。代表建議所涉及的問題,能夠解決或基本解決的323件,占總數的36.05%;列入計劃逐步解決的483件,占53.91%;留作參考的90件,占10.04%。(記者 秦驥)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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