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廳發布關于支持高校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要求各高校將創新創業能力納入人才培養質量體系,允許有創業意愿、符合條件的大學生申請休學開展創業。
意見要求,各高校要大力推進創新創業意識培養,改善創業環境,健全創業服務,營造創業氛圍,切實將創新創業教育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重點建設一批課程資源豐富、適合網絡共享的在線創新創業課程,多渠道做好大學生就業創業意識培養。
各高校要進一步完善創新創業培訓體系,將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大學生全部納入培訓范圍,對接人社等部門為大學生提供創業培訓。
加大對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政策支持力度。各高校要健全大學生休學創業彈性學制,允許有創業意愿、符合規定條件的大學生申請休學開展創業,對休學創業學生可以單獨規定最長學習年限。配合工商、稅務等部門為創業大學生提供工商注冊、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優惠等政策扶持,開辟大學生創業“一條龍”服務綠色通道。
設立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專項基金。對于具備創業條件、取得創辦企業資質的學生給予創辦經費獎勵支持。
各高校要積極對接人社、科技等部門,完善創新創業資金支持和政策保障體系,優化經費支出結構,設立大學生創新創業專項經費,用于創新創業獎學金,并在相關評優評先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優秀創業學生。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引領計劃,落實各項扶持政策和服務措施,鼓勵和支持大學生成功創業,并吸納和帶動更多畢業生實現就業。
記者 趙瑞利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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