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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凌晨,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西安市金融工作局、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明確調整了購買第二套住房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制圖:西安晚報
附原文
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
市建發〔2020〕143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為深入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精神,保障支持自住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審定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
全市范圍內所有已出讓、新出讓土地的商品房開發項目,開發企業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原則上地上7層及以下的多層建筑,工程形象進度須主體結構工程封頂;7層以上的,須達到地上規劃總層數的1/3,且不得少于7層。
二、發揮差別化信貸調節作用
(一)調整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
經陜西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研究協商確定:
1. 在我市已擁有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居民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購買第二套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2. 在我市已擁有住房面積在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之間的居民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購買第二套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3. 在我市已擁有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購買第二套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4. 在符合以上首付比例要求的情況下,居民家庭住房商業貸款未結清時,再次使用商業貸款購買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
(二)調整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對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購房面積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購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5%。
三加強預售資金監管
(一)加快互聯網+監管建設,購房人可通過網上平臺、手機短信等方式獲取經開發企業確認的購房款交存信息,自行選擇監管銀行的營業網點交存購房款至監管賬戶。
(二)負責住房貸款的商業銀行應將貸款資金全額劃轉至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嚴禁私自留存或劃轉至開發企業其他賬戶。
(三)各級住建部門要建立預售資金監管銀行的信用管理體系,對于存在配合挪用資金等違規行為的商業銀行,在一定期限內暫停在我市開展預售資金監管業務。
(四)轄區住建部門要根據商品房開發項目施工計劃,區分主體結構封頂、竣工驗收、不動產首次登記等節點,嚴格按照工程建設進度核撥預售資金,保障項目如期建設,防范項目建設風險。
四加強房地產調控統籌管理
各區縣、開發區(含西咸新區)要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加強管轄區域房地產市場運行態勢的監測和房價調控,加強供需調節,完善住房供給體系,多措并舉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未實施住房限購政策的高陵、鄠邑等區縣及西咸新區部分區域,要密切關注市場形勢,保障自住需求,抑制投資投機行為,穩定房地產市場發展。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我市原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西安市金融工作局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11月30日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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