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彥剛)省教育廳近日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的通知,明確要求教育系統嚴格控制身份證號、電話號碼、家庭住址等個人敏感信息收集,原則上不采集未成年人的人臉、指紋等生物識別信息。學校收集產生的重要數據和個人信息,不得用于商業用途。
據悉,省教育廳要求教育系統各單位對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進行一次全面徹底排查。一方面,排查信息系統網絡安全隱患和管理機制漏洞,分析評估網絡安全狀況和防護水平,有針對性地采取管理和技術防護措施,促進安全防范水平和安全可控能力提升,預防和減少重大網絡安全事件的發生。另一方面,排查線下數據采集、保存、傳遞、處理、應用、銷毀等環節中可能存在的數據安全風險點,特別是涉及師生個人信息和隱私泄露的風險點,切實保障師生個人信息安全。
要求各單位應切實加強數據在采集、存儲、傳輸、處理、應用、共享、銷毀等方面的安全防護,嚴防信息泄露。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明確專門部門、專門人員負責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確保應用系統管理和線下數據安全責任落實到人,特別是涉及招生、教務、財務、人事、學生等信息的管理。
同時明確要求,嚴格控制身份證號、電話號碼、家庭住址等個人敏感信息收集,原則上不采集未成年人的人臉、指紋等生物識別信息。禁止通過公共郵箱和公共即時通信工具傳遞非涉密重要數據。地市級及以上范圍的重要數據,或涉及10萬人以上的個人信息,不得通過公共互聯網傳遞。各單位各學校收集產生的重要數據和個人信息,不得用于商業用途,未經收集數據的批準部門同意,不能與第三方共享。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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