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隨著《陜西省第一批不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項目目錄(試行)》的印發,36類項目從此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但不免除建設單位應當承擔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據了解,《目錄(試行)》內涉及畜牧業、農副產品加工業、房地產、社會事業與服務類、水利等14大類39小類項目,39小類項目包括房地產行業中的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及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公共設施管理業中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集儲運及中轉站、公共廁所;綠化、環衛、市政等道班房等。
各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將加強對列入《目錄(試行)》項目日常監督管理,督促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及運行過程中遵守國家及我省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有關技術規范要求,采取切實有效的防治污染和生態破壞措施,避免或減輕項目在建設及運行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并自覺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監管。(高 樂)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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