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批準《西安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下簡稱《條例》),由西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予以公布。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倡導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承擔照料責任。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的用人單位應當支持護理照料,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20天、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福利待遇。
《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鼓勵鄰里互助養老、結對幫扶,提倡健康老年人為患病、殘疾、獨居老年人提供幫助。
《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鼓勵支持二級以下綜合醫院、專科醫院、職工醫院等轉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條例》中還規定,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組織在設施設備、人員、服務等方面開展合作共建,為老年人提供醫養結合服務。
《條例》明確,市、區兩級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百分之五十五以上應當用于支持發展養老服務。市、區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養老服務人員崗位補助制度,逐步提高養老護理員的待遇。《條例》還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行為,法律、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華商記者 肖琳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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