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西安市對部分區縣的最低工資標準地區類別和各類區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此舉旨在增加低收入勞動者收入,新標準將從5月1日起實施。
調整后,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地區類別由四類調整為二類,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由二類區調整到一類區,鄠邑區、周至縣由三類區調整到二類區,藍田縣由四類區調整到二類區。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一類工資區,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8元/小時;二類工資區,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7元/小時。
西安市人社局要求,用人單位應嚴格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確保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記者 鄭伊琛)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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