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職工春(秋)游有新標準了
12月23日,記者從省總工會獲悉:省總工會對《陜西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重點包括組織職工春(秋)游活動、勞動和技能競賽活動獎勵及評審費、兼職工會干部補貼等方面。
根據《陜西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修訂)》(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修訂)》),基層工會在組織會員春(秋)游活動時,可以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旅游機構組織活動,但必須簽訂委托協議,當日往返;可以組織會員到具備條件的貧困地區開展春(秋)游活動,但不得到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開支范圍包括租車費、餐費、門票費、人身意外保險等,標準為每人每次不超過200元。
《實施細則(修訂)》對競賽活動獎勵及評審費也作了新規定。對基層工會組織開展的技術革新、發明創造、崗位練兵、技術比武等勞動和技能競賽活動,可進行適當獎勵。獎勵范圍不得超過參與參賽數量的三分之一,標準為單項獎最高不超過1萬元、團體獎人均最高不超過500元。同時,可向未獲得獎勵的參賽人員每人每次發放不超過100元的紀念品。在開展以上活動時,可聘請相關專業人員(非本單位人員)作為評委,評審費為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每人每天不超過2400元,其他專業人員為每人每天不超過1500元。
針對目前大部分企業工會干部都是兼職干部,普遍沒有額外報酬和補貼的現狀,《實施細則(修訂)》規定,基層工會可對兼職工會干部(黨政、群團等國家公職人員除外)發放補貼:單位會員人數500人(含500人)以下每人每月不超過150元,500人以上1000人(含1000人)以下每人每月不超過200元,1000人以上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 (記者 郭軍 實習生 張云鳳)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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