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13日從省教育廳獲悉,我省將從現在起至明年3月15日前,按照教育部相關精神要求,開展高校管理服務類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專項治理,遏制違規采集個人信息等問題,使投訴舉報問題得到逐步解決,廣大師生、家長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本次治理的對象為高校服務于學校教育教學和廣大師生工作生活的管理服務類教育移動應用,包括學校自主開發、自主選用和上級部門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要求高校將相關服務類教育移動應用與小程序和企業號等其他移動互聯網平臺統一納入本單位教育信息化工作予以管理,并形成教育移動應用名錄并完成提供者和使用者備案。
選用教育移動應用應報職能部門審核同意,開發教育移動應用應經職能部門立項。單位內設機構及所屬單位不得擅自選用、開發未經審核、立項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選用未完成提供者備案的教育移動應用。對要求統一使用和大范圍采集個人信息的教育移動應用,除關系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學校和師生人身安全的以外,應在履行立項和審核程序的基礎上,充分征求用戶意見,并經領導班子審定同意。采集人臉等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的教育移動應用,應在上述要求基礎上組織科學性、倫理性、安全性論證。
要求高校嚴格控制本單位管理服務類教育移動應用的數量,統籌規劃小程序、企業號等應用。原則上面向公眾提供服務的整合成一個應用;面向教職工提供管理服務的整合成一個應用;面向學生提供辦事服務的整合成一個應用。各高等院校應建立“一數一源”的數據共享制度,所有教育移動應用使用個人基本信息應從基礎數據庫中共享,不得向用戶重復采集個人基本信息。建立教育移動應用退出機制,超過半年未更新的教育移動應用應予以整合、關停。(記者 張彥剛)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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