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印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提出加大穩企穩崗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創業扶持政策等16條措施,全面實施就業優先政策,切實穩經濟、拓崗位、兜底線,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促進比較充分就業,推動高質量發展。
■適當延長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執行期限
意見提出,加強就業形勢研判,建立就業形勢分析研判機制,完善實名登記和專項監測。加強農民工返鄉情況監測,將120個行政村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監測點擴大到1200個以上。
夯實穩就業基礎,加大穩企穩崗力度。深入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適當延長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執行期限,及時調劑省級基金對失業保險基金支撐能力較弱的市予以支持。發揮中小企業發展等專項資金作用,支持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培育小微企業上規模;省級縣域經濟發展等專項資金優先支持省級示范縣域工業集中區、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特色載體和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公共設施建設。
■高校畢業生2年內未就業納入社保補貼范圍
深化“放管服”改革。從2020年1月1日起,各項就業補貼審核發放、就業見習單位認定和職業培訓機構備案等業務,由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經辦。
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支持物流運輸行業持續發展,自2020年1月1日起,調整高速公路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統一按車(軸)型收費,并確保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將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納入社會保險補貼范圍,企業吸納其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開展“清欠”專項行動,全面清理政府部門、大型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改善發展環境。
■允許農民工在宅基地辦小型加工項目
完善創業扶持政策。放寬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創業明星、巾幗建功、雙學雙比等榮譽稱號人員、自主擇業軍轉干部以及信用鄉村推薦的創業人員,原則上可免除創業擔保貸款反擔保手續;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創業人員和小微企業,可繼續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累計不超過3次。完善創業補貼政策,將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和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工等創業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從每人3000元提高到5000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市場化創業服務機構每扶持1名創業者成功開辦網店的,給予2000元一次性創業服務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支持返鄉創業,2020年底前,返鄉農民工在本縣初創的創業實體,按其場地租賃費、水電費的50%給予補貼,年補貼最高不超過2萬元;農民企業家回本縣投資100萬元以上創辦企業的,享受當地招商引資相關政策。返鄉農民工創辦符合環保、安全、消防條件的小型加工項目,允許在其宅基地內從事生產經營;加大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試點工作支持力度。
■每年免費培訓1000名養老護理員
加快培育新產業新業態。實施“互聯網+中小企業”行動計劃,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及專業服務機構建設面向中小企業的云制造平臺和云服務平臺,大力培育數字經濟。
支持養老、托幼、健康等現代服務業發展,壯大新動能。制定發布新產業新業態培訓工種目錄,享受相關培訓補貼;建立健全養老護理員培訓體系,持續實施“千人培訓計劃”,每年免費培訓1000名養老護理員,加快培養適應新產業新業態的從業人員。
■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
加快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以企業職工、就業重點群體、貧困勞動力等為主要培訓對象,發揮企業、職業院校和社會培訓機構的培訓主體作用,實行職業工種(項目)、培訓和評價機構目錄清單制和培訓信息實名制管理,分類落實培訓補貼,3年開展補貼性培訓65萬人次以上,用足用好職業技能提升專賬資金。創新培訓方式,支持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優化技能人才結構,著力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
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穩步推進高職院校擴招工作,充分發揮技工院校作用,擴大技工院校招生規模,2020年起將技工院校招生納入中等職業教育統一招生平臺。每年安排1億元資金,提升高技能人才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規模和質量,培育壯大技能人才隊伍。
■特警職位可面向反恐特戰等退役士兵招錄
加強重點群體就業幫扶,優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拓寬退役軍人就業渠道。搭建多元化服務平臺,鼓勵支持教育培訓機構、企業等社會資源共同建立退役軍人教育培訓聯盟。加大定向招錄力度,軍隊服役5 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可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公務員定向考錄計劃;縣以下一線執法職位、鄉鎮(街道)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招錄,應拿出一定名額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招錄;公安機關特警職位可面向反恐特戰等退役士兵招錄。
■返鄉農民工養老護理行業就業補貼1000元
強化就業創業服務,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農民工返鄉3個月內向每人提供不少于3條就業崗位信息,幫助其盡快就業;支持組建返鄉創業協會,擴大返鄉農民工創業“朋友圈”,引導開展創業互助。開發產業就業崗位,鼓勵新型經營主體承接鄉村振興、脫貧攻堅項目,開展職業農民培育,促進返鄉就業;返鄉農民工在養老護理家政行業就業的,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返鄉后超過6個月未轉移就業的農民工,在當地就業扶貧基地、創業孵化基地(返鄉園區)、新社區工廠就業的,比照貧困勞動力享受吸納就業優惠扶持政策。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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