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委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銅川反饋“回頭看”及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9年8月15日至9月3日,省委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銅川市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督察組于2019年12月6日向銅川市委、市政府進行了反饋,組長胡小平通報督察意見,銅川市委書記楊長亞作表態講話,會議由銅川市市長李智遠主持。副組長樊少文,省督察辦和督察組有關人員,銅川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了會議。
督察認為,銅川市把督察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加強部署,持續推進,對標任務,狠抓落實,整改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
銅川市成立由市委書記、市長為“雙組長”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研究制定督察整改方案,細化措施、壓實責任,并將整改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作為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重點督辦事項,推動督察整改工作。
銅川市完成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鞏固提高三年行動和國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示范工程項目61個;搶抓全國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機遇,實施減排示范項目91個,萬元GDP能耗連續三年下降超過6%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國家減排績效考核實現“三連優”。
銅川市大力實施空氣、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倒逼區縣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屬地責任;制定出臺《銅川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和《銅川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完善《銅川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印發《銅川市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試行)》等規范性文件,建立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聯席會議制度和生態環境保護評價體系,進一步完善了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
銅川市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堅持立行立改,認真查處群眾信訪舉報問題。截至2019年9月8日,督察組交辦的100件群眾信訪舉報生態環境問題已基本辦結。其中,共責令整改32家,立案查處11家。
督察指出,銅川市督察整改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矛盾依然突出,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壓力巨大。
一是思想認識還有差距。一些黨員干部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政治站位不夠高、憂患意識不夠強,對銅川市的生態環境質量存在盲目樂觀思想,缺乏應有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在推進督察整改落實工作中,強調客觀因素多,從自身找原因、在落實上找差距少。
《銅川市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試行)》明確規定了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但銅川市在2019年重新核定市級33個部門職能職責時,未將市科技局、司法局等6個部門相關生態環保職責納入相應的職能范圍。
王益區2017年度生態環保考核7個鎮辦中,七一路街道辦等位列倒數第一,但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時仍被評定為優秀檔次;印臺區2018年度生態環保考核9個鄉鎮中,金鎖關鎮位列倒數第一,但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時仍被評定為優秀檔次,沒有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
二是重點整改工作推進不力。2017年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銅川市水環境質量在全省排名一直靠后,地表水和重要考核斷面水質難以穩定達標”。截至督察進駐時,漆、沮兩河排污口未全部并入市政管網,老城區污水管網破損嚴重,雨污分流不徹底,導致生活污水仍未全收集,有直排現象。
銅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對銅川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溢流問題整改力度不大、辦法不多。2018年以來,銅川市污水處理廠共計打開溢流口19次,最長溢流排放污水時間達72小時,嚴重影響漆水河水質。
銅川市2019年鍋爐拆改任務為101臺,截至2019年7月底僅拆改完成31臺,工作嚴重滯后。根據《陜西省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修訂版)》要求,關中地區現有燃氣鍋爐均應于2019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低氮改造。截至2019年8月,銅川市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任務僅完成18.6%,距全年目標任務尚有較大缺口。
三是整改責任落實不到位。督察發現,耀州區應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的耀州區紅旗水泥廠礦山分廠礦山地質環境恢復項目,至督察時還未啟動;王益區生態破壞面積達432畝的佛爺溝采石場,計劃2019年年底前完成225畝治理任務,但治理任務無明顯進展。銅川市超卓礦山采石有限公司、弘鑫鈣業有限公司、玉華料石有限公司、銅遠工貿有限公司等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均未按整改目標要求推進落實。
陜煤銅川礦業公司玉華煤礦柴家溝井,2018年9月20日被省自然資源廳注銷采礦許可證,但一直未完成采礦停產、礦井封閉等有關礦權退出工作;銅川新區石仁村垃圾填埋場在未取得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長期混合填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銅川市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完成率87.5%,位列全省倒數第三。宜君縣西河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尚有170余畝耕地未徹底退出,一級保護區右岸隔離安全網未建設,穿越一、二級保護區的G65包茂高速未按規范要求建設路面污水導流設施和事故應急設施。
四是部分問題整改不嚴不實。2017年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銅川市應于2014年前建成的新耀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項目仍未動工”,至督察“回頭看”依然未建成。董家河工業園區雨污分流管網建設不到位,雨污混流,并通過污水管網直接排入新耀污水處理廠,加大了該廠運行壓力,導致長期溢流直排。宜君縣科技工業園區未建污水處理廠,園區企業產生的污水仍由企業自建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
2017年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的宜君縣垃圾填埋場問題,至督察進駐時仍未完成整改;新耀垃圾填埋場雖然通過整改恢復并啟動了滲濾液處理系統,但運行管理仍未達到整改目標要求,填埋場內積水嚴重;新耀、北市區、宜君縣等三個垃圾填埋場雖實施了地下水水質定期監測,但相關職能部門及運營單位均未就水質指標超標問題作出相應處置。
2017年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的“《銅川市河道管理辦法》于2015年10月已經廢止,但新《辦法》至督察時未頒布,河道監管工作形成空檔”問題,截至督察“回頭看”,相關河道管理辦法仍未出臺,河道管理責任未能在制度層面予以夯實。
專項督察發現,銅川市在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總體形勢仍不容樂觀。
燃煤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對違法儲存、銷售煤炭點排查取締不夠徹底,私設煤炭銷售點、流動售煤及城中村、城鄉接合部燃煤等問題仍普遍存在。全市列入重點監管的民用煤炭經銷企業僅7家,銅川新區紅彤彤無煙煤場經營長達10年以上,截至2018年年底仍未納入重點監管。
煤炭削減未完成目標任務。2018年,銅川市完成煤炭削減量為36.99萬噸,僅完成年度削減任務量的57.4%。實施農村煤改電(氣)煤炭削減工作不實。經查,2018年銅川市完成煤改電(氣)36237戶,按每戶2噸核算煤炭削減7.25萬噸,但督察組對已實施煤改電(氣)的王益區黃堡鎮屽村、王益街道辦灰堆坡村1355戶的33戶煤改電(氣)使用情況抽查發現,煤改氣的普及率較低,統計的全市煤炭削減量存在較大水分。
揚塵污染問題較為突出。銅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建筑工地揚塵管控不力,現場抽查17個建筑工地,有13個不同程度存在圍擋不嚴、覆蓋不全、進出車輛沖洗設施不正常運行或位置設置不當等問題。此外,建筑工地在線監測監控聯網未按要求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汽修行業VOCs治理不到位。應于2018年完成的11家汽修企業VOCs治理,截至2019年7月底仍未通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抽查發現,部分企業存在排氣筒高度不足、室外調漆噴漆作業、運行維護記錄缺失、錯時生產期間違規噴漆作業等問題。
專項督察指出問題未得到全面整改。印臺區對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指出的問題重視不足,全面整改、徹底整改的力度不夠,空氣質量指標反彈較大。有關資料顯示,2019年1月至8月,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同比上升17.0%。
督察強調,銅川市委、市政府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方案、6個月內將整改落實情況報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環境保護督察巡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通過省市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銅川市委、市政府處理。
楊長亞指出,省委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的反饋意見,既充分肯定了銅川市環保工作的積極進展,又嚴肅指出了存在的問題不足,并就抓好整改提出明確要求,客觀準確、直指病灶,為銅川市做好環境保護工作開出了一份及時、權威的“診斷書”。對于反饋問題和整改意見,銅川市委、市政府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對號認領,并將拿出更大的決心、更實的舉措堅決全面整改落實,扎實推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楊長亞強調,全市上下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提高抓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站位。要本著對黨負責、對人民群眾負責、對銅川事業發展負責的態度,嚴肅認真抓好反饋問題整改,一查到底、鐵腕推進,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確保各項問題不打折扣整改到位。要以此次“回頭看”反饋意見為新起點,進一步健全完善生態環保工作機制,持之以恒抓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全力以赴打好“藍天、碧水、凈土、青山”四場保衛戰,牢牢守住生態環境保護紅線,堅定不移地走好生態立市、綠色發展之路。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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