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陜西省測繪條例(修訂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簡稱“修訂草案修改二稿”)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分組審議,修訂草案修改二稿就進一步加強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監管、維護保護測繪基礎設施等再次進行了細化完善。
為加強基準站建設監管,修訂草案修改二稿明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建設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備案。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將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備案情況報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
維護經費保障方面,修訂草案修改二稿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本級財政資金為主體投入建設的衛星導航基準站的運行維護費用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其他資金投資建設的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由其自行維護,并接受當地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監管力度,修訂草案修改二稿新增相關條款規定,“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在履行互聯網地圖監督管理職責中,發現互聯網地圖存在較大安全風險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應當及時移送網信部門查處。”
修訂草案修改二稿還明確,永久性測量標志是國家的測繪基礎設施,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毀損或者破壞。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對設置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永久性測量標志進行檢查、維護,所需經費按照基礎測繪分級管理的原則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劉雪妮)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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