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陜西生態環保領域法規與標準工作的最新進展。其中,陜西實施分類監管,積極推進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建立企業環境信用管理制度,建成環境信用評價系統,對所有操作全程留痕,實現公開、公正、透明。
據陜西省生態環境廳法規與標準處處長張大昌介紹,通過開展環境信用評價,將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記錄在案,進行信息公開,并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評價結果與銀行、保險等部門形成聯動,聯合懲戒,可以讓失信企業一次違法,處處受限。同時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也是一項激勵排污企業的綜合性環境政策措施。
2018年,陜西選取了西安、寶雞、漢中、榆林四個市作為環境信用評價試點地區,并確定202家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納入試點評價范圍。經過省、市、縣三級評價,2019年7月試點評價結果公布,其中202家參評企業中評為環保誠信企業(綠色)104家,評為環保良好企業(藍色)40家,評為環保警示企業(黃色)24家,評為環保不良企業(紅色)31家;因停產、關閉等原因未予評價的3家。
張大昌表示,通過試點了解到評價工作存在評價周期長、指標設置重復、信息歸集不準確等問題。下一步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將向四個參評市及試點企業征集評價系統及評價程序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研究對系統和評價指標進行修改完善。并將在國家出臺意見后進一步修改完善陜西省的評價程序和標準,未來在全省開展實行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汪艷)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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