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8年10月17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巡視組對陜西開展了脫貧攻堅專項巡視。2019年1月20日,中央第四巡視組向陜西省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認識,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推進問題整改
(一)提升站位,精心安排部署。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和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刻認識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是政治巡視,深刻認識做好巡視整改對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重要意義,對改進工作作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促進,堅決扛起整改的政治責任,不斷增強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2月1日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討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審議通過《整改方案》并下發全省。整改以來,先后多次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領導小組會議、指揮部會議和專題會議,研究推進整改落實工作。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視頻會次日,省委召開省市縣三級工作部署視頻會,對巡視整改落實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和推進。4月17日,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巡視整改進展情況《報告》。
(二)加強領導,夯實整改責任。成立以省委書記胡和平為組長,省委副書記、省長劉國中和省委副書記賀榮為副組長,省級有關領導為成員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整改落實工作。胡和平同志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既全面抓巡視整改,又帶頭承擔具體任務。其他具體整改任務,也分別明確一名常委同志或省級領導為責任人,并逐一落實責任單位。
(三)聚焦問題,逐項扎實整改。將《整改方案》中5方面16個問題27項整改任務細化為143條具體工作措施。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制定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針對產業扶貧、易地扶貧搬遷、扶貧資金監管、抓黨建促脫貧、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治理等涉及面廣、情況復雜、整改難度大的5個問題,明確由5個省級部門分別牽頭組建工作專班,抽調業務骨干專項推進。
(四)強化督導,確保整改質量。統籌省脫貧攻堅督導組和巡視整改辦公室力量,結合貧困縣退出第三方評估檢查監督等重點工作,對47個縣區和15個省級部門進行了暗訪督導,實地查看整改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措施落實情況,現場交辦解決具體問題160多個。在整改過程中,堅持做到少開會、開短會,少發文、發短文,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切實減輕基層負擔,為基層騰出更多精力抓好整改落實。
二、聚焦問題,逐一整改落實
截至目前,中央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易地搬遷招投標、蘇陜協作資金安排、產業精準扶貧試點項目、涉農整合資金趴窩、“扶貧工作日”、考核權重偏低和移交的問題線索等能夠立行立改的問題已整改完成。統籌幫扶力量、扶貧資金項目監管、產業扶貧利益聯結機制、合作社規范管理、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執行和搬遷群眾后續幫扶、蘇陜協作項目聚焦扶貧、抓黨建促脫貧、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等需要長期整改并建立完善長效機制的問題,正在抓緊推進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省委《整改方案》細化的143項具體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進,其中80項已基本完成。
(一)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重要論述和黨中央脫貧攻堅方針政策問題
1.關于學習貫徹不夠深入問題。
(1)關于學習不夠系統,學深悟透不夠的問題。
一是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作為整改的長期任務,列入《2019年全省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指導意見》和《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019年學習計劃》,形成制度。2月15日,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重溫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視察和在延安主持召開的陜甘寧革命老區脫貧致富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2月23日,省委召開巡視整改工作部署會議,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工作的重要指示;2月27日和4月12日,胡和平同志主持召開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會議,交流學習《習近平扶貧論述摘編》心得體會。3月18日,省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傳達全國“兩會”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期間參加甘肅代表團審議時關于脫貧攻堅的重要講話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意見,細化重點工作措施。4月17日,省委召開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對標部署貫徹落實和巡視整改工作。
二是督促各級各部門學深悟透,完善各自學習制度和學習計劃,制定了全省有脫貧攻堅任務的縣(市、區)領導干部脫貧攻堅專題培訓《方案》。2月26日至27日,舉辦全省市廳級主要領導干部“堅持底線思維,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專題研討班;3月1日舉辦了第一期“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研討班。
(2)關于對脫貧攻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思考、系統研究不夠、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還存在一些偏差問題。
一是加強針對性調研。胡和平同志結合遍訪貧困對象,圍繞堅持目標標準、落實精準要求、全面推進脫貧攻堅等問題,先后赴淳化、合陽、白水、蒲城、山陽、洛南等貧困縣調研;劉國中同志圍繞產業扶貧、項目管理和資金使用等問題,賀榮同志圍繞攻克深度貧困堡壘、秦巴山區產業扶貧、易地搬遷后續發展等問題,分管副省長魏增軍圍繞貧困村集體經濟發展、新型經營主體帶貧益貧等問題,其他省委常委和省級領導圍繞分管領域和地區脫貧攻堅工作存在的問題,分別深入多個貧困縣實地調研,與基層干部座談交流,摸清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改進的具體意見和措施。
二是加強系統研究。兩次召開領導小組會,系統研究脫貧退出、已脫貧戶后續幫扶、深度貧困地區攻堅等階段性重點任務。省脫貧攻堅指揮部逐一聽取研究29個計劃摘帽縣工作進展、存在問題,會診把脈,提出下一步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的思路和辦法。
三是加強溝通銜接。省級有關部門主動與國家部委對接,準確把握政策標準,進一步明確了易地扶貧搬遷整改措施、基本醫療有保障相關要求等,避免工作落實中的偏差。
2.產業扶貧項目不精準,帶動脫貧效果不明顯。
(1)關于對帶動建檔立卡貧困戶脫貧過程中的利益聯結不緊密、帶貧效果不明顯等問題重視不夠,沒有系統研究有效解決的問題。
一是圍繞“每個有勞動力的貧困戶都有1-2個穩定增收產業項目,完善市場主體與貧困戶利益聯結和脫貧帶貧機制,增強貧困戶收益的持續性和穩定性”等整改目標,排查1.4萬家經營主體帶貧情況,督促沒有兌現分紅、拖欠工資、不執行銷售協議等問題的300多家企業進行整改。
二是總結提煉農業、電商、旅游等領域扶貧帶貧益貧成功經驗,選派100名農業干部深入一線推廣帶貧模式。
三是發揮技術服務“110”平臺作用,開展技術服務30多萬人次,選派產業發展指導員2.5萬人,成立29個指導服務小組,赴29個計劃摘帽縣,開展為期15天的產業扶貧大查補。
(2)關于省供銷集團產業精準扶貧試點項目資金問題。
一是已于去年底將不符合試點條件企業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收回,大部分已經重新安排。
二是巡視指出的8家試點企業2017年未給貧困戶分紅的問題,7家企業已按要求整改,后續幫扶措施正在落實。
三是符合試點要求、繼續保留的11家企業審計指出問題,10家已經整改完成。下發進一步加強產業精準扶貧保留試點資格企業監管工作的《通知》,將繼續保留的試點企業納入當地產業扶貧工作范圍,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和措施,以發揮試點企業的帶貧益貧作用。
(3)關于合作社存在政府注入資金使用效率低、農民未受益或受益少,帶動貧困戶自我發展作用不明顯,產業發展獎補資金平均分配問題。
一是針對無貧困戶實際參與、無實質性生產經營活動、因經營不善停止運行、涉嫌以合作社名義騙取套取國家財政獎補和項目扶持資金等6類問題,從建立健全合作社與貧困戶的利益聯結機制、提高產業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入手,正在全省開展“空殼社”專項清理工作。
二是出臺《指導意見》,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與貧困戶的利益聯結行為,著力解決一些合作社存在的政府注入資金使用效率低、帶動貧困戶自我發展作用不明顯以及資金閑置、不會用等問題。
三是完善產業扶貧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強化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后的跟進監管,防止出現平均分配產業發展獎補資金問題,提高產業扶貧資金使用效益。
四是選派產權制度改革宣講團,從生產技術、市場信息、合作意識等方面,分層次、分批次加強對合作社理事長、入社群眾的培訓,目前全省已開展培訓650多場,培訓合作社理事長、入社群眾2萬多人次。
3.關于執行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存在搞變通,搬遷后產業就業后續保障工作仍需加強的問題。
一是全面梳理搬遷“超范圍”問題,本著尊重歷史、面對現實、不折騰群眾的原則,針對已實際入住、未實際入住、自愿退出且原住房安全、自愿退出但原住房不安全4種類型,提出專項整改方案和分類整改具體措施,正在有序開展排查和核實工作。
二是進一步細化完善“超面積”問題整改措施,明確共有產權部分在過渡期內(3年)的安置使用、管理責任和過渡期結束后的回購(租用)方式等具體政策,正在穩妥推進產權登記、完善協議等相關工作。
三是強化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幫扶措施,全面核查“十三五”期間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后續保障情況,結合落實易地扶貧搬遷貴州現場會精神,研究制定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后半篇文章”的系統解決方案。
4.脫貧攻堅中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現象。
(1)關于省級領導聯縣包扶工作不扎實的問題。
一是制定省級領導聯系貧困縣(村)脫貧攻堅工作《指導意見》,從落實強化黨建引領、督促落實主體責任、落實貧困縣約束機制、精準落實脫貧攻堅政策舉措、做好各類問題整改、協調解決疑難問題等6個方面對省級領導聯系幫扶工作作了規定,并明確省委每年專題聽取四套班子聯系幫扶貧困縣工作情況匯報。
二是四套班子省級領導分赴聯系貧困縣隨機調研,調研中嚴格落實中央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要求和省委十條措施,不擺展板、不懸掛橫幅,不搞扎堆式、輪番式、漂浮式、過場式調研,現場發現問題、研究解決問題。
(2)關于部分區縣設立“扶貧工作日”問題。
在全省范圍內取消“扶貧工作日”。下發進一步做好駐村聯戶扶貧工作的《通知》,對幫扶工作的方式和幫扶干部職責作了規范,在全省范圍內推廣鎮安“中心戶長”經驗。
5.推進蘇陜扶貧協作效果有待提升。
一是3月中旬,與江蘇省簽訂《2019年東西部扶貧協作協議》并呈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明確2019年援助資金、干部人才、勞務協作等具體指標。3月21日,兩省黨政主要領導召開蘇陜扶貧協作高層聯席會議,研究部署2019年重點工作。3月26日,審議通過2019年蘇陜扶貧協作資金安排意見,明確資金使用方向和分配方案。印發《2019年東西部扶貧協作協議》分工方案、《2019年蘇陜扶貧協作工作要點及分工方案》和《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反饋意見蘇陜扶貧協作專項整改指導意見》,夯實各市各部門具體工作任務。
二是對未開工的19個協議項目建立了整改問題臺賬,其中4個項目已開工建設,其他受企業投資意愿、市場外部變化影響、確實無法正常開工的項目,正在與相關各市進行溝通,研究具體的解決措施。
(二)關于落實脫貧攻堅主體責任仍存在不到位的問題
6.脫貧攻堅統籌謀劃不夠。
(1)關于因地制宜、統籌扶貧力量和資源問題。
一是強化產業分類指導。根據陜北、關中、陜南的地理特點、資源稟賦、產業基礎等,制定《貧困地區精準發展優勢特色產業助推脫貧攻堅指導意見》。
二是精準安排扶貧專項資金。今年下達中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時,重點支持脫貧任務重、脫貧難度大的陜南地區,2019年中省提前下達到縣財政專項資金中,陜南占比達48.8%。
三是統籌幫扶力量,組織10個經濟強區(開發區)結對幫扶陜南10個深度貧困縣,將機構改革中新成立的5個部門、此前未明確幫扶任務的5家省屬企事業單位,充實到陜南的深度貧困縣開展幫扶工作。
(2)關于支持革命老區脫貧攻堅問題。
一是安排今年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時,按照不低于20%的增幅向革命老區縣傾斜。
二是對巡視指出的45個交通建設項目進行排查,加快推進。1個已建成通車,20個已開工建設。未開工的24個項目中,9個預計于今明兩年內開工建設,6個調整至儲備項目庫,9個短期內不具備實施條件。
(3)關于充分發揮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作用問題。
根據機構改革變化情況,調整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厘清了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和省脫貧攻堅指揮部的職責范圍,制定了包括工作職責、議事范圍、決策程序和督辦落實等內容的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確定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領導小組會議,充分發揮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在全省脫貧攻堅中的頂層設計、統籌指導和整體推進作用。脫貧攻堅領導小組2月27日、4月12日兩次召開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脫貧攻堅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審定了2018年貧困縣退出專項評估結果,聽取專項巡視整改階段性重點工作情況匯報和2019年計劃摘帽縣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脫貧攻堅工作推進中存在的難點問題。
7.脫貧攻堅工作中干部精神狀態問題。
(1)關于一些貧困地區領導干部工作作風問題。
一是選派45名貧困地區黨政正職分期參加中國浦東干部學院舉辦的“精準脫貧”培訓班,舉辦縣(市、區)黨政領導干部“精準脫貧”專題研討班、鄉鎮黨政正職“鄉村振興戰略”專題研討班等,一季度全省共培訓各級各類扶貧干部10.62萬人次,其中黨政干部6468人次。
二是印發《關于進一步激勵使用脫貧攻堅一線干部實施辦法》,形成黨政干部調整任用與脫貧攻堅成效掛鉤制度,激勵引導干部增強脫貧攻堅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是啟動對56個貧困縣黨政領導班子脫貧攻堅綜合研判工作,已完成對榆林市及所轄12個縣(市、區)(其中貧困縣8個)的研判。
四是對近兩年在全省脫貧攻堅考核中排名持續靠后的設區市、連續兩次在本市排名倒數的縣(市、區)進行實地督查,近期將對問題較多的省級單位主要負責人、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進行約談。
(2)關于一些縣區黨委對產業扶貧、項目建設管理、資金使用等方面問題沒有認真研究解決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做好2019年產業扶貧包市聯縣幫村指導服務工作的通知》和《貧困地區精準發展優勢特色產業助推脫貧攻堅指導意見》,對重點服務指導產業發展、項目設計及重大項目實施等工作作出安排,對以“3+X”工程為重點的農業特色產業培育和光伏、旅游、電商等產業統籌發展提出要求。
二是就強化產業扶貧、加強項目建設管理、資金使用,向56個貧困縣黨委主要負責同志發出提示單,組織29個計劃摘帽縣負責同志約80人赴蘭考縣學習考察。
三是加強項目庫建設,做好項目儲備和前期準備工作,目前產業扶貧項目庫入庫項目15048個,已實施6849個。
四是建立扶貧領域資金季報制度,加強全口徑扶貧資金監管和跟蹤問效。
8.抓黨建促脫貧攻堅力度不夠問題。
一是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級黨組織,開展“三訪三查”行動,選優配強村“兩委”班子。
二是制定2019年上半年農村基層干部分級分類培訓計劃,擬舉辦脫貧攻堅等示范培訓班11期、培訓1186人。對鄉鎮黨委書記、組織委員、優秀村黨支部書記、革命老區的村黨支部書記等進行了分類專項培訓,督促市、縣對農村基層干部進行全員輪訓,提高基層干部攻堅能力。
三是加大貧困村發展黨員工作力度。對全省近兩年沒有發展年輕黨員的265個貧困村,逐村制定發展黨員計劃,力爭做到每個貧困村年內至少培養確定1名入黨積極分子、兩年內至少發展1名黨員。
9.對貧困縣的考核體現以脫貧攻堅統攬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導向不夠問題。
一是提高脫貧攻堅在目標責任考核中的占比,將原來的5分增加到20分,在各項考核中權重最大。
二是將脫貧攻堅工作情況納入目標責任考核“一票否決”范圍,明確脫貧攻堅工作成效考核被評為較差等次的,在2018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中直接確定為較差等次。
三是督促各設區市對所轄縣(市、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中,突出脫貧攻堅分值權重和成果運用。
四是對以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相關問題進行整改,目前正在就2017年度脫貧攻堅工作成效考核排名倒數市的問題整改工作進行核查,核查結果將作為2018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市(區)等次評定的重要依據。
(三)關于有關單位履行監督、監管不夠問題
10.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有待加強問題。
(1)關于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研究推動解決不到位問題。
一是持續加大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力度。今年一季度,全省共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631件,黨紀政務處分687人,組織處理179人,移交司法機關15人,問責306人。
二是認真核查處置問題線索。巡視移交的829件扶貧領域問題線索,目前已辦結828件,1件并案處置。其中核查失實問題線索448件、問題輕微不予追究126件、立案查處254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22人。
三是組織開展馮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回頭看”,切實肅清馮新柱案惡劣影響。
四是啟動為期2個月的第四輪常規巡視和脫貧攻堅專項巡視。
五是建立紀檢監察助推脫貧攻堅體制機制。確定每半年召開一次協商會,3月28日,召開了今年第一次協商會,交流了相關工作情況和問題線索。
(2)關于區縣紀委監委執紀監督作用發揮不夠問題。
一是圍繞提升監督能力,制定了2019年全省紀檢監察干部培訓計劃。3月下旬,對317名干部進行了培訓。
二是把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作為市縣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專設指標,賦予分值,量化考核,相關結果公開通報。今年以來,市縣紀委監委直查直辦案件281件。今年第一季度,各貧困縣均有立案直查直辦扶貧領域案件,其中扶風縣、隴縣已立案未查結。
三是加大對扶貧資金微腐敗的治理力度,跟進掌握扶貧資金下撥鄉村和到戶到人情況,已對325個村進行了摸排。
四是加大案件通報,強化警示震懾,全省各級共通報31起45人,其中扶貧資金管理使用違規違紀違法問題1期6起8人。
11.有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
(1)關于部分職能部門資金重分配輕監管問題。
一是制定包括扶貧專項資金、涉農整合資金、行業扶貧資金、蘇陜協作扶貧資金、社會扶貧資金等分配、使用、管理全口徑、全過程的具體整改措施。
二是全面梳理資金使用管理和項目實施中存在問題,對需要中央層面明確的有關政策正在請示,待中央政策明確后立即下發執行。
三是開展扶貧項目資金趴窩問題集中整治,排查出的趴窩資金已基本整治到位。
四是指導貧困縣按要求編制年度資金整合方案,對56個貧困縣2019年度涉農資金整合方案進行集中審查,促進實質性整合,目前已實際整合到位92億元。
(2)關于扶貧領域資金監督不夠問題。
一是將扶貧領域資金監督作為今后一個時期審計工作的重點,制定《進一步加強扶貧審計工作的三年行動計劃》,建立了扶貧資金管理職能部門會商機制。
二是開展扶貧資金審計監督,已完成19個貧困縣的專項審計。
三是全面排查各級各類巡視、檢查、考核、審計中涉及的扶貧資金問題1143個,目前1092個具體問題已經整改;其余51個問題中20個移送紀委監委核查,31個正在積極整改。
(3)關于個別地方招投標不規范問題。
一是對2017年以來扶貧領域違規招投標等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問題進行排查,建立問題清單,及時督促整改,對重大問題涉及有關單位和人員及時移送相關職能部門查處追責。共排查出違規招投標等項目建設不規范問題188個,已整改173個,其他問題正在整改。
二是對93個有易地扶貧搬遷任務的縣區近年來建設的集中安置項目招投標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和專項審計調查。同時,對各市縣出臺的招投標方面的文件進行清理。
(四)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有些整改落實還不到位
12.關于問題整改主體責任沒有落細落實問題。
一是明確省市縣三級黨委作為脫貧攻堅問題整改的責任主體,黨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對問題整改工作質量和效果負總責,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領域和地區整改工作負責。其中,巡視指出的易地扶貧搬遷、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問題,分別由省政府分管同志負責整改。
二是對2016年脫貧攻堅以來中央和省委巡視、督查、考核、評估、審計、民主監督等指出的各類問題進行了全面梳理、系統歸類,已將問題清單再次反饋給10個市和17個省級部門,要求逐一核查,整改到位的及時銷號,未整改到位的納入本次巡視整改范圍一并整改。目前,各市、各有關部門已按要求建立了問題整改臺賬,依托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正在建立問題整改電子臺賬,以加強對問題整改的進度預警和結果核實。
三是近期擬出臺脫貧攻堅問題整改工作管理辦法,從問題梳理、建立臺賬、整改交辦、督導落實、結果核查運用等方面明確工作責任,規范工作流程,確保整改質量。
13.關于研究破解一些問題深層次原因不夠問題。
一是深刻汲取秦嶺北麓西安境內違建別墅問題教訓,將整治扶貧領域工程質量監管、招投標等工作中暴露出來的責任心不強、干部作風漂浮等深層次問題,作為全省正在開展的“講政治、敢擔當、改作風”專題教育重要內容,進一步激發廣大黨員干部擔當作為。
二是巡視指出的2017、2018兩年相關市縣扶貧領域招投標不規范問題,正在核查處理。
三是深入排查屢改屢犯問題背后涉及的項目管理和干部作風癥結,同步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在扎實做好上述中央巡視反饋4方面13個問題整改的同時,按照舉一反三的要求,把就業扶貧、扶貧領域風險防范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等3個方面自查問題一并納入巡視整改。目前,就業扶貧方面已出臺了拓展多元扶貧就業體系、優化貧困地區創業就業環境、加快就業培訓基地認定等政策措施;扶貧領域風險防范方面已完成脫貧退出質量、扶貧小額信貸還款、產業投入效益、易地扶貧搬遷群眾后續發展和貧困縣約束機制等方面的風險排查評估,正在研究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方面已形成初步意見,提出具體工作措施。
三、持續整改,全面提升脫貧攻堅水平
我省整改落實工作總體進展順利,但仍存在工作進展不平衡、有的措施針對性不強、個別事項整改進度慢、一些具體問題整改和長效機制結合不夠等問題。下一步,我省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對標對表,全面完成整改任務,鞏固提升整改成效,堅決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
(一)持續整改“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重要論述和黨中央脫貧攻堅方針政策存在差距”的問題。針對學習貫徹不夠深入,分專題深化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重要論述,靈活學習方式,加強研討交流,學以致用、指導工作;精心準備、扎實開好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整改工作專題民主生活會,做到把思想擺進去、把責任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持續開展五級書記遍訪貧困對象行動,深入一線、解剖麻雀,解決貧困對象的現實問題。
針對產業扶貧、易地扶貧搬遷等方面問題,持續推進以“3+X”工程為重點的農業特色產業和光伏、旅游、電商等扶貧工作,深入推進“三變”改革,進一步強化利益聯結機制相關措施,真正把貧困戶嵌入產業鏈;落實易地扶貧搬遷后續產業、就業等幫扶措施,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逐步能致富。
針對脫貧攻堅中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結合“講政治、敢擔當、改作風”專題教育,深化扶貧領域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把基層減負各項決策落到實處。
(二)持續整改“落實脫貧攻堅主體責任仍存在不到位”問題。針對脫貧攻堅統籌謀劃不夠,持續壓實主體責任,聚焦革命老區、深度貧困地區等難點區域和特殊困難群眾,認真落實“三個新增”要求,優化區域化幫扶政策和差異化幫扶措施,合理調配干部力量、資金、項目等。
針對抓黨建促脫貧攻堅力度不夠和干部隊伍中存在的精神不在狀態等問題,認真實施我省抓黨建促脫貧攻堅16條措施,加強貧困地區黨政班子研判,深化運用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進一步激發各級黨組織和扶貧干部投身脫貧攻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持續整改“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職責有差距,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責任主動擔當不夠”問題。針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有待加強問題,持續推進馮新柱案“以案促改”,較真碰硬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開展好省級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持續保持扶貧領域反腐敗高壓態勢,切實轉變扶貧干部作風。
針對有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問題,持續完善資金、項目等監管制度,加大審計檢查,持續跟蹤督辦,進一步規范扶貧項目招投標程序,落實全過程監管責任。
(四)持續整改“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有些整改落實還不到位”問題。針對整改主體責任沒有落實落細、督導不嚴問題,在對脫貧攻堅以來各方面反饋問題進行“回頭看”的基礎上,持續開展問題整改督導督查工作,完善問題整改臺賬,加強整改過程監管和整改結果核查。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健全規章制度,強化制度執行,以問題整改促整體工作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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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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