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召開的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視頻會議上獲悉,從今年1月1日起,對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水平進行上調。此次調整將直接惠及我省261萬余名退休人員。
據了解,今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堅持“并軌”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即參加本次調整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的定額調整標準,每人每月增加48元。掛鉤調整,即與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首先是按繳費年限調整,退休人員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均按1年計算。其次是按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以退休人員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增加金額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適當傾斜,即對高齡(70周歲及以上)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對1938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對193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記者 王婕妤 通訊員童燕)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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